一、辽宁大连侵占罪立案标准是多少
根据辽宁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职务侵占犯罪行为的立案标准如下:
根据相关法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若能通过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所在单位的财产非法占有并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六万元及以上但未满四十万元者,应被视为数额较大的违法行为;而当涉案金额超过人民币一百万元时,则可被认定为“数额巨大”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辽宁大连侵占罪的标准有哪些
侵占罪的鉴定基准如下所述:
首先,本罪的行为主体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普通公民;
其次,在主观意识上,行为人必须存在明确的故意心态;
再次,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最后,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实施了将他人委托其保管的财物、遗失物或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的行为,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同时拒绝归还给权利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根据辽宁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职务侵占犯罪行为的立案标准如下:
根据相关法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若能通过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所在单位的财产非法占有并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六万元及以上但未满四十万元者,应被视为数额较大的违法行为;而当涉案金额超过人民币一百万元时,则可被认定为“数额巨大”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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