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合同是否归类于有偿单务合同

最新修订 |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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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借贷合同属单务合同范畴,出借人提供货币或物品供借用者使用,后者承诺按期归还等值物。单务合同强调一方仅享有权利,如赠与合同,送赠人只有交付义务无权益;受赠人则只需接受权利无需回赠。区分单务与双务合同的关键在于双方是否存在相互给付的义务:单务合同中一方负责服务或产品,无对等回报;双务合同则双方互有义务。实践中,通过合同双方是否共担义务、是否仅为一方提供服务来确定合同类型。
借贷合同是否归类于有偿单务合同

一、借贷合同是否归类于有偿单务合同

合同条款中所涉及到的借贷关系,通常都属于有偿和独立责任的单务合同范畴。

借贷合同,简单理解就是出借人为满足他人对于货币或物品的需求,决定将特定数额的货币或特定品种的物品交给借用者使用。

借贷合同的内容约定了借用者须按期或者非固定期限内归还给出借方相同价值的货币或品质相当的同类物品。

与此相对应的,我们所探讨的单务合同,实际上是双务合同的反义词。

换句话说,单务合同中的一方仅有权利享受,但并未承担相应的义务;

另一方面的当事人仅仅承担义务,却无法获得任何权利的合同。

譬如我们熟悉的赠与合同,送赠人只有向受赠人交付赠品的义务而无需对此享有任何的权益;

与此同时,接收赠品的一方则只会因收到赠品而享有权利,无需承担任何的义务。

此外,我们平常生活中遇到的无偿借贷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也都可以归纳为单务合同这一类。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单务合同与单方法律行为具有相似之处,但是二者并非同一概念。

准确来说,单务合同是通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协议实现的,而单方法律行为则属于单方意思表示的范畴。

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的区分主要看合同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着相互给付的义务。

举个例子,单务合同中只有一方当事人必须提供服务和产品,而另一方则无需对等回报;

而在双务合同中,合同双方当事人则互为对方提供给付义务。

对于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的划分区别,在实践中有以下几点:

(1)判断的依据在于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有共同承担给付义务的性质;

(2)单务合同指的只有一方所需承担的服务或产品的合同;

(3)双务合同则是两方当事人均需相互配合、互为合作以履行各自义务的合同。

以上这些分

民法典》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借贷合同是合同诈骗罪

借款合同并非合同诈骗。而所谓的合同诈骗罪则是指行为人怀揣着非法占有的意图,在签订、履行合同的全流程中,利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手段,最终成功地从相对方手中获取了大量财务的犯罪行为。若被判定构成合同诈骗罪,那么通常情况下该行为人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留,同时还可能会被处以罚金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产权证明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条款中所涉及到的借贷关系,通常都属于有偿和独立责任的单务合同范畴。

借贷合同,简单理解就是出借人为满足他人对于货币或物品的需求,决定将特定数额的货币或特定品种的物品交给借用者使用。

借贷合同的内容约定了借用者须按期或者非固定期限内归还给出借方相同价值的货币或品质相当的同类物品。

与此相对应的,我们所探讨的单务合同,实际上是双务合同的反义词。

换句话说,单务合同中的一方仅有权利享受,但并未承担相应的义务;

另一方面的当事人仅仅承担义务,却无法获得任何权利的合同。

譬如我们熟悉的赠与合同,送赠人只有向受赠人交付赠品的义务而无需对此享有任何的权益;

与此同时,接收赠品的一方则只会因收到赠品而享有权利,无需承担任何的义务。

此外,我们平常生活中遇到的无偿借贷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也都可以归纳为单务合同这一类。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单务合同与单方法律行为具有相似之处,但是二者并非同一概念。

准确来说,单务合同是通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协议实现的,而单方法律行为则属于单方意思表示的范畴。

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的区分主要看合同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着相互给付的义务。

举个例子,单务合同中只有一方当事人必须提供服务和产品,而另一方则无需对等回报;

而在双务合同中,合同双方当事人则互为对方提供给付义务。

对于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的划分区别,在实践中有以下几点:

(1)判断的依据在于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有共同承担给付义务的性质;

(2)单务合同指的只有一方所需承担的服务或产品的合同;

(3)双务合同则是两方当事人均需相互配合、互为合作以履行各自义务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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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病症、严重不良恶习,有可能影响子女身体健康,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3.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或者在诉讼中明确表示不愿抚养子女,男方表示要求抚养子女的。
4.子女无法随女方生活的,如离婚后女方因无固定住所,因病残生活难以自理、外出打工等等。
5.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6.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7.已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人。
8.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9.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10.子女随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1
1.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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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一般由生父母抚养。当继父或继母要求继续抚养教育时,其子女已满十周岁并表示愿意随继父或继母生活的,也可由继父或继母抚养并随其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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