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婚后公证可以撤销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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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可以。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婚前财产婚后公证可以撤销吗

一、婚前财产婚后公证可以撤销吗

可以。

《公证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二、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

婚前房产婚姻存续期间增加配偶姓名的行为可以解读为赋予配偶相应份额的赠与,因此,该房产应归属夫妻共有财产范畴。对于房产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可根据房产证上的登记信息进行判断,若该房产证书上同时刻有夫妻两人的姓名,那么便足以证明该房屋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

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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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申请财产撤销时,仲裁有权撤销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谁有权申请仲裁财产保全的撤销。 申请人和被保全人,都是可以申请的 1、原申请人申请撤销。 2、裁决作出后,保全申请人败诉,撤销财产保全裁定,或申请人胜诉,裁决执行完毕的,财产保全被解除。 3、被保全人提供担保的。 仲裁中的财产保全的条件 1、申请财产保全的争议案件应当是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案件。 2、申请财产保全须具有法定的事实和理由。根据我国仲裁法规定,只有出现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如当事人隐匿、转移、毁损、变卖财物,以逃避所应承担的实体义务以及争议的标的物系鲜活物品或者季节性很强的物品等,可能使仲裁裁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时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3、财产保全申请须在一定期间内提出。一般应当在争议案件受理后,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之前提出。 4、财产保全申请应当向受理争议案件的仲裁委员会提出,而不得直接向有关的人民提出。 法律依据:根据新《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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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撤销权后,撤销权的财产归谁?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取得的财产归谁 归债务人。 权人行使撤销权后,在其直接受领受让人履行的情况下,其受领的财产利益不能专供清偿自已的债权,也不得自行抵销自已与债务人的债务。如果要以受领财产清偿自已的债权,须经债务人同意,且必须是仅有一个债权人。如果有数个债权人时,对各个债权的清偿,应依法律规定的清偿原则处理。因为法律并没有赋予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对其受领的财产利益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当然,债权人对因行使撤销权所支出的必要及有益费用,如果其行使撤销权所获得的利益已由数个债权人分享,或由数个债权人平均分配,则该债权人得依无因管理要求债务人予以返还并可在其受领的财产利益中优先受偿。 撤销权的法律效力 1、对于债务人的效力。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则该行为自始无效。如果债务人已与他人达成买卖合同但尚未交付财产,则该合同将因被撤销而自始失效。如果已经交付财产,则应根据有偿或无偿及第三人是否善意还是恶意的因素综合考虑,进而决定是否应撤销并返还财产。如果债务人处分行为被撤销,则债务人免除他人债务行为视为没有免除,承担他人债务的行为视为没有承担,为他人设定担保的行为视为没有设定,让与财产的行为视为没有让与。 2、对受让人的效力。在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被撤销后,如果财产已经为受让人占有或受益的,则他们应向撤销权人返还其财产和收益,如果原物不能返还,则应折价赔偿。对于撤销的效力,有一种观点认为,撤销的效力应仅及于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不能对受让人发生效力。其实,这一观点是不妥当的。如不能对受让人生效,则在撤销以后,不能请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这样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当然,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且支付了一定的对价,那么就不应当撤销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因而也不发生返还问题。
我朋友离婚的时候和他的丈夫签订了一份关于婚内的财产协议,现在想要撤销,婚内财产协议的撤销是怎么撤销的?
[律师回复] 婚内财产协议是指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婚内财产协议主要内容以及协力效力
主要内容:
1、明确婚前财产的范围及归属;
2、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及使用方法;
3、确立夫妻双方在家庭生活中的权利、义务;
4、协议的生效、撤销;
5、违约责任。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需要注意约定的效力问题:
一、以下三种约定可能被认定无效
1、约定财产归子女所有很多夫妻在签订协议时会约定某一部分财产归子女所有,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管。从法律.上来看,属于赠与没有履行,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约定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双方共有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未办理产权更名手续,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二、婚内财产协议中三种限制效力的约定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的约定抚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责任,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婚内财产协议中关于不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的约定,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陷入经济困难、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人的债务由一方承担的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这类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该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的约定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若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如果对方置之不理,患病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医药费用。
夫妻财产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以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婚内财产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不能随意变更或者撤销,除非协议本身存在不合法的情形。具有如下情形的,可以变更或者撤销:
1,夫妻一方因受欺诈或胁迫而订立的财产约定;
2,夫妻一方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财产约定;
3,财产约定显失公平的;
4,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财产约定的;
5,其他应该判决变更或撤销的。
财产保全怎么样撤销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财产保全怎么样撤销问题解答如下, 财产保全怎么撤销
1、申请保全的当事人申请解除
2、依职权解除
3、向提供担保申请解除,可以向交一份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认定对方财产保全的不正当性,一般要求提供担保,否则不解除财产保全,所以可以通过提供担保的方式请求解除。根据民诉法的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提供的担保金额应该达到足以赔偿被害人的标准
解除条件
1、《民诉法》
第一百零一条 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应当解除保全。
2、《民诉法》第一百零四条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3、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同意其撤回申请的;
4、人民确认被申请人复议意见有理,而作出新的裁定,撤销原财产保全裁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当事人不服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裁定提出的复议申请,人民应及时审查。裁定正确的,通知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5、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判决的义务,财产保全已没有存在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解除程序的启动问题
审判实践中,财产保全解除程序的启动有四种原由:一是自动解除;二是依职权解除;三是申请人申请解除;四是被申请人申请解除。除自动解除外,其它三种情形都需要作出裁定解除。
一般情况下,财产保全的风险由申请人承担,解除财产保全的风险由承担。因而,法律应明确规定依职权解除财产保全的法定情形,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国家赔偿。
申请人申请解除财产保全的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对被申请人财产保全的解除;二是对申请人担保财产保全的解除,要重点审查
第二个方面的内容。如果申请人败诉的,财产保全有可能给被申请人的财产造成一定的损害,不能直接依申请人的申请解除对担保财产的保全,而是应先行向被申请人释明,是否主张损害赔偿。如果被申请人另案的,则在另案中被申请人作为原告可申请对原案申请人的担保财产进行保全。当新的保全完成后,原审可以解除对原担保财产的保全。如果被申请人未提起另案诉讼,对担保财产不主动解除保全,待期限届满(这里的期限有待于法律作出明确规定)自动解除,以避免主动的行为增加国家赔偿的风险。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解除财产保全的,要严格审查,不但要看申请人是否同意接受担保财产,还要审查担保物是否与原保全财产价值相当,是否优于原保全物变现。经过审查,如果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不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可决定不予解除保全或解除部分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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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赠予能撤销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婚前财产赠予能撤销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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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财产保全该如何撤销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财产保全怎么撤销
1、申请保全的当事人申请解除
2、依职权解除
3、向提供担保申请解除,可以向交一份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认定对方财产保全的不正当性,一般要求提供担保,否则不解除财产保全,所以可以通过提供担保的方式请求解除。根据民诉法的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提供的担保金额应该达到足以赔偿被害人的标准
解除条件
1、《民诉法》
第一百零一条 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应当解除保全。
2、《民诉法》第一百零四条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3、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同意其撤回申请的;
4、人民确认被申请人复议意见有理,而作出新的裁定,撤销原财产保全裁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当事人不服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裁定提出的复议申请,人民应及时审查。裁定正确的,通知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5、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判决的义务,财产保全已没有存在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解除程序的启动问题
审判实践中,财产保全解除程序的启动有四种原由:一是自动解除;二是依职权解除;三是申请人申请解除;四是被申请人申请解除。除自动解除外,其它三种情形都需要作出裁定解除。
一般情况下,财产保全的风险由申请人承担,解除财产保全的风险由承担。因而,法律应明确规定依职权解除财产保全的法定情形,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国家赔偿。
申请人申请解除财产保全的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对被申请人财产保全的解除;二是对申请人担保财产保全的解除,要重点审查
第二个方面的内容。如果申请人败诉的,财产保全有可能给被申请人的财产造成一定的损害,不能直接依申请人的申请解除对担保财产的保全,而是应先行向被申请人释明,是否主张损害赔偿。如果被申请人另案的,则在另案中被申请人作为原告可申请对原案申请人的担保财产进行保全。当新的保全完成后,原审可以解除对原担保财产的保全。如果被申请人未提起另案诉讼,对担保财产不主动解除保全,待期限届满(这里的期限有待于法律作出明确规定)自动解除,以避免主动的行为增加国家赔偿的风险。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解除财产保全的,要严格审查,不但要看申请人是否同意接受担保财产,还要审查担保物是否与原保全财产价值相当,是否优于原保全物变现。经过审查,如果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不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可决定不予解除保全或解除部分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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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赠与能撤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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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合同被撤销怎么返还财产
[律师回复] 对于合同被撤销怎么返还财产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所谓欺诈,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的情况,欺骗对方,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之订立合同。
欺诈的种类很多,例如,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提供虚假的商品说明书,在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对外签订合同骗取定金或者货款等。欺诈具有以下构成要件:
1、欺诈一方当事人有欺诈的故意。即欺诈方明知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并且会使对方当事人陷于错误而仍为之。欺诈的故意既包括欺诈人有使自己因此获得利益的目的,也包括使第三人因此获得利益而使对方当事人受到损失。
2、要有欺诈另一方的行为。所谓欺诈行为,是指欺诈方将其欺诈故意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欺诈行为既可是积极的行为,也可是消极的行为。欺诈行为在实践中可分故意陈述虚假事实的欺诈和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的欺诈。故意告知虚假情况就是虚假陈述,如将劣质品说成优等品;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是指行为人负有义务向他方如实告知某种真实情况而故意不告知的。
3、受欺诈方签订合同是由于受欺诈的结果。只有当欺诈行为使他人陷于错误,而他人由于此错误在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而与之签订了合同,才能构成受欺诈的合同。
二、合同被撤销如何返还财产
在无效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中,返还财产可分为两种情况:
1、单方返还财产。这种情况主要适用于在当事人一方故意违法的情况,即一方故意违法订立合同的行为,其应当将从非故意方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对方,而非故意的一方已从故意方取得的财产应当上缴国家。例如,一方以欺诈的方法与对方订立了合同,那么欺诈方就应当单方返还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而另一方从欺诈方获得的财产,应当上缴国家。除此之外,单方返还还包括以下一种情况,即合同的一方履行了合同,另一方还没有履行,则在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只存在单方返还的情形。
2、双方返还财产。这种情况主要是在合同被撤销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对合同被撤销只是由于一方或者双方有过错,而并非合同违法,此时双方均应返还从对方所获得的财产。比如在因重大误解而使合同被撤销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都应返还财产。
合同被撤销如何返还财产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所谓欺诈,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的情况,欺骗对方,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之订立合同。
欺诈的种类很多,例如,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提供虚假的商品说明书,在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对外签订合同骗取定金或者货款等。欺诈具有以下构成要件:
1、欺诈一方当事人有欺诈的故意。即欺诈方明知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并且会使对方当事人陷于错误而仍为之。欺诈的故意既包括欺诈人有使自己因此获得利益的目的,也包括使第三人因此获得利益而使对方当事人受到损失。
2、要有欺诈另一方的行为。所谓欺诈行为,是指欺诈方将其欺诈故意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欺诈行为既可是积极的行为,也可是消极的行为。欺诈行为在实践中可分故意陈述虚假事实的欺诈和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的欺诈。故意告知虚假情况就是虚假陈述,如将劣质品说成优等品;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是指行为人负有义务向他方如实告知某种真实情况而故意不告知的。
3、受欺诈方签订合同是由于受欺诈的结果。只有当欺诈行为使他人陷于错误,而他人由于此错误在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而与之签订了合同,才能构成受欺诈的合同。
二、合同被撤销如何返还财产
在无效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中,返还财产可分为两种情况:
1、单方返还财产。这种情况主要适用于在当事人一方故意违法的情况,即一方故意违法订立合同的行为,其应当将从非故意方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对方,而非故意的一方已从故意方取得的财产应当上缴国家。例如,一方以欺诈的方法与对方订立了合同,那么欺诈方就应当单方返还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而另一方从欺诈方获得的财产,应当上缴国家。除此之外,单方返还还包括以下一种情况,即合同的一方履行了合同,另一方还没有履行,则在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只存在单方返还的情形。
2、双方返还财产。这种情况主要是在合同被撤销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对合同被撤销只是由于一方或者双方有过错,而并非合同违法,此时双方均应返还从对方所获得的财产。比如在因重大误解而使合同被撤销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都应返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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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协议能撤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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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财产转移撤销权怎么行使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财产转移撤销权怎么行使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怎么行使
1、必须向提出。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撤销权并不是仅凭债权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债务人与
第三人所为发生效力变化,债权人必须通过司法程序行使,借助判决实现撤销权。
2、撤销权人时应证明:

一,其对债务人享有有效债权。

二,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的行为。

三,债务人不正当地处分了财产。

四,处分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至于债务人处分行为是否影响了债务人的清偿能力,这一举证责任在债务人。公民的私有财产属于个人隐私,债务人对自己的清偿能力认知程度大大高于债权人。如果债务人认为其处分行为并未影响其清偿债务的能力,就应就其还拥有其他财产足以履行债务进行举证。
3、撤销权人只能要求确认债务人
与第三人之间转让财产的行为无效,不能直接请求受偿。民法理论上认为,撤销权旨在保护全部债权人之利益,撤销权行使后发生的返还财产,是全体债权人的共同担保,由一般债权人平均受偿。撤销权实现的效果只是使债务人的财产恢复原状,至于债权人要获得清偿,必须另行向债务人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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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协议可以撤销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婚内财产协议可以撤销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共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共有,并签署婚内财产协议。正常情况下,夫妻双方之间婚内财产协议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意一方是不能反悔的。但是也有例外情形,比如该协议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这种情况是无效的。再比如,婚内财产协议是在一方受到胁迫、欺诈的情况下签署的,这种情况下协议是可以向申请撤销的。此外,夫妻双方也可以就协议内容进行协商,重新签署或对相关条款进行变更,这也是可行的。
如果婚内财产协议里一方约定将财产赠与给另一方,只要没有完成财产权益的转移、没有经过公证是可以撤销赠与的。如果夫妻双方在协议中约定了婚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如果不能证明债权人知情、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形,还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即对外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但不负有偿还义务的一方在偿还后可以向另一方追偿,即对内有效,对外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务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夫妻财产赠与可以撤销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夫妻财产约定模式具体。
《婚姻法》规定了我国夫妻财产约定的具体模式,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从该条的规定看,夫妻可以约定的财产拥有模式包括各自所有、共同所有和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果夫妻约定一方所有的全部或者某项具体财产全部归另一方所有,这一约定并不符合以上三种婚姻法所规定的法定模式,这种情况下依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应按赠与对待,应该适用合同法关于赠与的法律规定。
2、夫妻间赠与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
首先,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动产交付或不动产过户手续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其次,即便是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符合法定情形时,赠与人也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可见夫妻间的赠与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形下,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的,当然如果夫妻之间的赠与如果办理了公证,则赠与人无权撤销,因为《物权法》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而夫妻财产约定的当事人一方则不享有法定的撤销权,我国《婚姻法》中缺乏对夫妻财产约定撤销的规定,夫妻财产约定自该协议签订之日起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夫妻任何一方不能随意撤销该约定。
3、夫妻间的赠与的权利转移必须依照《物权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物权变动行为。
动产的权利转移需要交付该动产,不动产的权利转移需要履行物权变更登记,履行了上述行为,赠与物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而夫妻财产约定自签订之日起财产权利的转移已依上述约定发生,只是未经物权变动手续对外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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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赠予能否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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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撤销的婚姻财产怎么分割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被撤销的婚姻的财产要如何进行分割 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是违法婚姻,在解除其违法婚姻关系时,对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的处理应当与解除合法婚姻关系时处理财产的原则有所区别。处理无效或者被撤销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的原则应当是: 1、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债权按照按份共有处理,债务由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成时由人民依法判决,双方对债务互负连带责任。 2、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认定为个人财产。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按照个人财产对待。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被解除时,当事人一方个人的财产归个人所有。 3、同居期间当事人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照按份共有处理。婚姻被确认为无效或婚姻关系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都有权请求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自己的份额。 如何进行撤销婚姻登记 (一)行政程序 由婚姻登记机关宣布撤销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该婚姻的申请,并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当事人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诉讼程序 由人民判决撤销婚姻。受胁迫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提起撤销婚姻的诉讼,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当事人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案件,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请求撤销婚姻的诉讼,一律应当以判决方式结案,而不应以调解方式结案。因为确定婚姻效力,只能依据客观事实依法认定,而不能依当事人意愿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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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撤销婚姻怎么分割财产?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被撤销的婚姻的财产要如何进行分割 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是违法婚姻,在解除其违法婚姻关系时,对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的处理应当与解除合法婚姻关系时处理财产的原则有所区别。处理无效或者被撤销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的原则应当是: 1、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债权按照按份共有处理,债务由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成时由人民依法判决,双方对债务互负连带责任。 2、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认定为个人财产。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按照个人财产对待。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被解除时,当事人一方个人的财产归个人所有。 3、同居期间当事人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照按份共有处理。婚姻被确认为无效或婚姻关系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都有权请求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自己的份额。 如何进行撤销婚姻登记 (一)行政程序 由婚姻登记机关宣布撤销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该婚姻的申请,并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当事人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诉讼程序 由人民判决撤销婚姻。受胁迫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提起撤销婚姻的诉讼,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当事人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案件,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请求撤销婚姻的诉讼,一律应当以判决方式结案,而不应以调解方式结案。因为确定婚姻效力,只能依据客观事实依法认定,而不能依当事人意愿而定。
婚姻法对财产撤销后,如何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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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撤销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程序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谁有权申请仲裁财产保全的撤销。 申请人和被保全人,都是可以申请的 1、原申请人申请撤销。 2、裁决作出后,保全申请人败诉,撤销财产保全裁定,或申请人胜诉,裁决执行完毕的,财产保全被解除。 3、被保全人提供担保的。 仲裁中的财产保全的条件 1、申请财产保全的争议案件应当是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案件。 2、申请财产保全须具有法定的事实和理由。根据我国仲裁法规定,只有出现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如当事人隐匿、转移、毁损、变卖财物,以逃避所应承担的实体义务以及争议的标的物系鲜活物品或者季节性很强的物品等,可能使仲裁裁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时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3、财产保全申请须在一定期间内提出。一般应当在争议案件受理后,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之前提出。 4、财产保全申请应当向受理争议案件的仲裁委员会提出,而不得直接向有关的人民提出。 法律依据:根据新《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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