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买房房产归属问题该怎么算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简单总结如下:
一方面,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的,房产证写一方或双方的名字都一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另一方面,父母给子女交款购房的,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时,该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父母双方共同出资,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该不动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婚后买房房产证只写女方名字算谁的
首先,关于共同财产的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屋,倘若夫妻双方并未对此事做出明确约定,且房产证上仅标明其中一位配偶的姓名,那么这处房产将被视为夫妻共同所有。
2.若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置的不动产,其所有权登记于某一方子女名下,则此笔不动产可以依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双方父母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占有股权。
然而,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则需另行考虑。
其次,对于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具体如下:婚后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若所有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这部分不动产可视作是对自己子女单方面的赠予,因此,这处不动产应当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简单总结如下:
一方面,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的,房产证写一方或双方的名字都一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另一方面,父母给子女交款购房的,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时,该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父母双方共同出资,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该不动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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