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离婚需要多久才能生效
一、关于协议离婚:
1、若您与配偶均签署了书面自愿离婚的书面协议,就需要前往您或对方的身份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提交申请。
2、自该婚姻登记处收到您们有关离婚登记的申请并为双方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有一个为期三十天的期间供双方协商;
假如在此期间当中,任何人不愿离异,都可以向受理离婚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以作回应。
3、等待离婚冷静期结束的三十天之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颁发离婚证;
经过婚姻登记机关严格检查相关条件后,如情况属实,将予以登记颁发离婚证书。
二、关于诉讼离婚:
当其中一方希望正式解除婚姻关系,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实现:
首先,有关于家庭矛盾的处理组织将会尽力协调调解;
其次,若协调不成,您也可选择径直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请求。
对于第一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保证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
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须经本院院长批准,并可以再延长六个月;
若仍需延期,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进一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申请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若要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则通常需要关注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以及共同财产的划分事宜。在这两大问题上,如能达成共识并签署协议书,便可携带相关文件前往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离婚申请。
(1)首先,双方面对面沟通,就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财产分配方案达成统一意见。
(2)接下来,务必详细填写并完善离婚协议书,并备妥结婚证书、身份证件以及户口簿等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提出离婚申请。
(3)在申请过程中,需接受婚姻登记机构的严格审查,其中包括为期30日的冷静期。
(4)若在子女抚养权以及财产分配等关键议题上已达成共识,婚姻登记机构将准许双方领取离婚证书。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八条
婚姻登记员在完成离婚证填写后,应当进行认真核对、检查。对打印或者书写错误、证件被污染或者损坏的,应当将证件报废处理,重新填写。
第五十九条
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向当事人双方询问核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并按指纹;
“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三)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存档,原件退还当事人。
(四)将离婚证颁发给离婚当事人。
第六十条
婚姻登记员每办完一对离婚登记,应当依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对应当存档的材料进行整理、保存,不得出现原始材料丢失、损毁情况。
一、关于协议离婚:
1、若您与配偶均签署了书面自愿离婚的书面协议,就需要前往您或对方的身份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提交申请。
2、自该婚姻登记处收到您们有关离婚登记的申请并为双方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有一个为期三十天的期间供双方协商;
假如在此期间当中,任何人不愿离异,都可以向受理离婚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以作回应。
3、等待离婚冷静期结束的三十天之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颁发离婚证;
经过婚姻登记机关严格检查相关条件后,如情况属实,将予以登记颁发离婚证书。
二、关于诉讼离婚:
当其中一方希望正式解除婚姻关系,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实现:
首先,有关于家庭矛盾的处理组织将会尽力协调调解;
其次,若协调不成,您也可选择径直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请求。
对于第一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保证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
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须经本院院长批准,并可以再延长六个月;
若仍需延期,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进一步许可。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