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犯隐私权怎么定罪
按照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二、侵犯隐私权能刑事拘留吗
涉及侵犯公民隐私权益的行为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诸如非法获取、擅自出售或向他人提供公民的私人信息等等。这些行为有可能直接涉及到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明确规定,例如“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若情节严重,则可依据法律法规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刑事拘留必须由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裁定,并且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任何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只要情节严重,便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处以罚金;而对于情节特别严重者,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需缴纳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按照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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