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起诉离婚需满足哪些条件

最新修订 |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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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夫妻生活中,可能面临重婚、同居、家暴(虐待、遗弃)等导致离婚问题。赌博、吸毒一方屡教不改,长期分居并互相疏离婚姻义务,一方失踪或宣告死亡,均为合法离婚理由。法律严惩违法行为,保护受害者权益,感情破裂连续分居两年以上通常会获准离婚。还有其他法定离婚条件。
夫妻起诉离婚需满足哪些条件

一、夫妻起诉离婚需满足哪些条件

(1)已经缔结婚姻关系的夫妻在共同生活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对方存在重婚行为或已有伴侣却仍与他人同居的现象;

(2)在婚后生活阶段,若一方出现家庭暴力行为,虐待配偶、遗弃子女及家庭其他成员等情形,经由举报或者获取确凿证据后可提起离婚诉讼,此类案件除了需要追究违法者的责任外,亦将遭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3)当夫妻其中一方长期沉迷于赌博活动或者涉足吸毒领域等不良行为无法自拔,并且经过教育引导仍未有所改正时;

(4)如果夫妇二人因为感情破裂而连续两年以上未居住在同一住所,同时又在分居期间表现为互不履行婚姻义务,这无疑表明两人已无感情基础,这种情况下若提出离婚请求通常会获得法庭的批准;

(5)如夫妻一方在报警后被确认正式宣告失踪或者符合死亡宣告的标准,在此情况下其配偶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6)除上述列举以外,法律规定的其他适当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在夫妻双方决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离婚问题时,需要提前准备以下文件材料:

首先是离婚起诉状

其次,还需提供关于夫妻婚姻状况的确切证明,即结婚证原件;

第三,原告方的身份证明或户籍簿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第四,孩子的出生证明或户籍簿;

最后,需要详细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其中应包含动产与不动产的具体名称、规格、数量、价值等信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起诉讼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形式起诉状,同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相应份数的副本。若书写起诉状确实存在困难,可选择以口头方式进行起诉,由人民法院将其记录在案,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1)已经缔结婚姻关系的夫妻在共同生活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对方存在重婚行为或已有伴侣却仍与他人同居的现象;

(2)在婚后生活阶段,若一方出现家庭暴力行为,虐待配偶、遗弃子女及家庭其他成员等情形,经由举报或者获取确凿证据后可提起离婚诉讼,此类案件除了需要追究违法者的责任外,亦将遭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3)当夫妻其中一方长期沉迷于赌博活动或者涉足吸毒领域等不良行为无法自拔,并且经过教育引导仍未有所改正时;

(4)如果夫妇二人因为感情破裂而连续两年以上未居住在同一住所,同时又在分居期间表现为互不履行婚姻义务,这无疑表明两人已无感情基础,这种情况下若提出离婚请求通常会获得法庭的批准;

(5)如夫妻一方在报警后被确认正式宣告失踪或者符合死亡宣告的标准,在此情况下其配偶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6)除上述列举以外,法律规定的其他适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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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双方当事人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作了适当的分配和处理,并且双方没有争议。
以上就是办理协议离婚的两个条件,具备这两个条件的就可以去当地民政局登记离婚。
二、诉讼离婚的条件
除了登记离婚,男女双方还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而且不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夫妻,也只能通过诉讼实现离婚目的。诉讼离婚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4、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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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双方当事人离婚合意,是协议离婚的最重要的条件。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就不能依此程序办理。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是发自夫妻双方内心、真心实意的愿与对方解除婚姻关系,而不是双方一时气愤或感情冲动的离婚;不是一方欺诈、哄骗另一方同意的离婚;也不是家长或第三者胁迫一方或双方同意的离婚;更不是当事人双方为了各自的目的或共同的目的而恶意串通的假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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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相互扶养义务是法定义务,具有法律强制性。当夫妻一方没有固定收入和缺乏生活来源,或者无生活能力或生活困难,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养,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扶养责任。如果夫妻双方因扶养问题发生纠纷,可以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讼。人民在审理扶养纠纷案件时,可首先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人民应当及时依法判决,强制义务人履行扶养义务。义务人拒不履行扶养义务,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按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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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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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享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债权
2.债权必须是依法可以转让的
3.债权转让必须由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法的债权转让协议,约定转让的债权内容
4.债权人应当将债权转让的情况及时通知债务人
一、债权人转让合同债权的前提是其必须享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债权
合同债权转让纠纷中经常出现的问题:
1、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的债权转让。虽然合同权利必须等到条件成就或者期限到来才能生效,但不能据此否认债权人行使债权处分权,所以,这一原因不影响合同债权的转让效力。
2.可撤销合同的债权转让。在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以前,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人可以转让合同债权,合同被撤销后给受让人造成的损失由转让人赔偿。
3、诉讼时效已经完成的债权转让。因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是一种效力不完全的债权,转让此债权出让人有告知义务,否则受让人有权撤销或者有要求瑕疵担保的权利。
4、将来可能实现的债权转让。对该种权利的转让要看实现的可能性,将来有可能实现的债权可以转让,将来不可能实现的债权,转让应为无效。
二、转让的债权必须是依法可以转让的债权
合同的债权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转让的,但以下合同的债权不能转让:
1、根据合同权利的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这类合同包括
A、依据个人信任关系发生的合同债权,如雇佣、委托等此类合同具有较强的人身性,不能转让
B、以选定特定债权人为基础而发生的债权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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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从权利合同的债权不能转让。因为从权利依附于主权利,不得与主权利分离而被单独转让。
2、根据当事人的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不能转让,以体现合同自治原则。
3、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合同债权不能转让。如《担保法》第61条规定的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等。
三、合同债权转让必须由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法的债权转让协议,约定转让的债权内容
在债权转让合同无效的条件下,不能产生债权转让的结果。债权转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如必须经政府批准才能生效的合同,只有经过批准程序,债权转让合同才能生效。
四、债权人应当将债权转让的情况及时通知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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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应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1、夫妻共同债务应满足的条件
(1)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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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须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
2、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即平时我们所说的“共签共债”,夫妻双方共同签名,共同举债,则为夫妻共同债务。该规定的重要意义在于引导债权人主动规范交易行为,加强风险防范意识。
(2)“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家事代理权”,夫妻一方不可能每一笔借款都向另一方汇报,并征得另一方同意,这也不符合常理,所以法律赋予了夫妻家庭日常生活小额开支的“家事代理权”。
(3)对于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如果债权人能够举证证明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院才会支持他的诉讼请求,如果举证不能则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该条款强化了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实际上是防止夫妻一方与债权人恶意串通虚构债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负的“虚构债务”和“非法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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