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判决书下达后,看守所内能否会见
法庭的裁决已经下达,并且在押囚犯在看守所内仍然有机会进行会面交流。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被拘留的罪犯在此期间,只要经过案件处理机构的许可,且经过公安部门的批准,便可与他们的近亲通信和会面。
与此同时,其他人员探望这些被拘禁的人时,每个月的允许次数不应该超过一次,每次持续的时间不会超过半个小时;
每一次会面的时候,拜访者和被访者的随行亲属人数不能超过三位。
《看守所条例》第二条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二、法院判决书掩隐罪怎么判
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行为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的严厉制裁。若该种掩饰、隐瞒行为导致的犯罪所得价值总额达到人民币十万元以上,或是实施次数超过三次且犯罪所得价值总额累计达人民币五万元以上者,法律规定需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要成立掩饰、隐瞒犯罪的罪名,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构成要素:
1.客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实施了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
2.主观方面则需要行为人明知其所实施的行为会导致犯罪所得被掩盖、隐瞒,并且其目的在于获取非法利益;
3.在主体要件上,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一般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4.本罪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进行犯罪调查和追缴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活动。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庭的裁决已经下达,并且在押囚犯在看守所内仍然有机会进行会面交流。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被拘留的罪犯在此期间,只要经过案件处理机构的许可,且经过公安部门的批准,便可与他们的近亲通信和会面。
与此同时,其他人员探望这些被拘禁的人时,每个月的允许次数不应该超过一次,每次持续的时间不会超过半个小时;
每一次会面的时候,拜访者和被访者的随行亲属人数不能超过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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