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涉及到争议财产须进行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时,此种情况通常仅适用于需进行支付的诉讼案件,也就是说,该类案件的诉讼请求需含有财产方面的支付请求。
2.而要使得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以顺利实现并具备充分的执行力度,我们要尽量避免因主观性或客观性的诸多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执行或者执行难渡过大的情况。
例如,当事人可能会存在移转、破坏乃至隐藏财物等不当行为。
3.值得注意的是,在民事案件受理以后并且法院尚未作出最后生效判决之前,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会被依法执行。
在一审过程乃至二审阶段,只要案件尚未最终处理完毕,便可申请进行财产保全。
但若法院已做出了有效判决,当事人则可以申请强制实施,然而此时再行申请财产保全将不再被允许。
4.从程序规定来看,诉讼中进行财产保全通常要求当事人事先提交书面申请。
如当事人未能主动提出申请,那么在必要条件下,人民法院亦有权依据实际情况自行裁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5.此外,为确保法律程序的公正与公平,人民法院有权向当事人发出命令,要求其提供担保。
而担保金额的大小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财产总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债权人起诉债务人死亡家人怎么办
在债权人决定对离世债务人的家人提出法律诉讼时,依据我国现行有效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之明文规定,继承人理当以其所继承遗产的实实在在的价值为限,来负责清偿先辈们在生前所应缴纳的税款及欠下的债项。若遗产总值不足以支付所有的债务,那么这些继承人则有权选择不需负担超出遗产价值的那部分债务。倘若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权,他们便无需负起任何清偿责任。因此,作为债权人,您需要先行确定遗产的实际价值,然后再根据继承人的选择,来评估您追讨债务的可能性。若遗产价值足够偿还所有债务,您可向继承人主张您的权益;但若遗产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务,您可能无法从继承人那里得到全额的债务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1.当涉及到争议财产须进行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时,此种情况通常仅适用于需进行支付的诉讼案件,也就是说,该类案件的诉讼请求需含有财产方面的支付请求。
2.而要使得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以顺利实现并具备充分的执行力度,我们要尽量避免因主观性或客观性的诸多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执行或者执行难渡过大的情况。
例如,当事人可能会存在移转、破坏乃至隐藏财物等不当行为。
3.值得注意的是,在民事案件受理以后并且法院尚未作出最后生效判决之前,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会被依法执行。
在一审过程乃至二审阶段,只要案件尚未最终处理完毕,便可申请进行财产保全。
但若法院已做出了有效判决,当事人则可以申请强制实施,然而此时再行申请财产保全将不再被允许。
4.从程序规定来看,诉讼中进行财产保全通常要求当事人事先提交书面申请。
如当事人未能主动提出申请,那么在必要条件下,人民法院亦有权依据实际情况自行裁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5.此外,为确保法律程序的公正与公平,人民法院有权向当事人发出命令,要求其提供担保。
而担保金额的大小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财产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