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交警有权扣留车辆
在以下几种情形中,交警有权依法暂扣车辆:
首先,无机动车牌照或未依规放置年检合格标识、保险标志,以及未能提供有效行驶证和车辆驾照之一者;
其次,涉嫌使用假冒、篡改或其他来源不明之车牌、行驶证、年检合格标识及保险标志等相关文件和证明;
再者,未尽到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义务者;
接着,公路客运车辆或货运车辆超出法定限额超载者;
此外,具有被盗窃、抢劫犯罪嫌疑甚或是车辆存在非法改装或达到报废标准嫌疑者;
最后,未向有关部门申领并获批《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而擅自运输剧毒化学品者以及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调查事故原因与解决问题所需,亦需扣押相关涉案车辆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什么情况下视为侵占罪
在以下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确立了侵占罪的成立:
首先是将代他人收受、保存的财货据为己有且不依约归还;
其次则是确知这些财货乃他人交由自身保管之物却仍坚持非法占据拒不返还者;
最后就是未经正当授权而擅自占有他人数额较大的财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在以下几种情形中,交警有权依法暂扣车辆:
首先,无机动车牌照或未依规放置年检合格标识、保险标志,以及未能提供有效行驶证和车辆驾照之一者;
其次,涉嫌使用假冒、篡改或其他来源不明之车牌、行驶证、年检合格标识及保险标志等相关文件和证明;
再者,未尽到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义务者;
接着,公路客运车辆或货运车辆超出法定限额超载者;
此外,具有被盗窃、抢劫犯罪嫌疑甚或是车辆存在非法改装或达到报废标准嫌疑者;
最后,未向有关部门申领并获批《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而擅自运输剧毒化学品者以及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调查事故原因与解决问题所需,亦需扣押相关涉案车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