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欠条未写下债权人之名,其依然具合法有效性。
若债务人对债权人持有异议,则债权人务必提供证据以证明确已将欠条上记载的款项真实递交给借款人。
关于欠条之撰写需具备以下要素:
1.债务人与债权人双方的个人资料信息;
2.欠款金额及相应用途;
3.是否存在固定或浮动利息支付情况;
4.是否届约定还款日期;
以及5.债务人署名确认;
6.书写欠条的具体日期。
至于被人拖欠借款一事,处理方法可遵循以下步骤:
1.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还款协议;
2.在满足特定条件的前提下,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请;
3.藉由搜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欠条没有债权人名字有效吗
若欠条中未载明债权人姓名,并不影响其效力,除非债务人可以提供确凿无疑的证据来证明实际持有该欠条之人并非债权人。在这种情况下,如债务人对原告诉求债权人资格存在疑虑并提出相应证据进行反驳时,为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法院可能会基于诚实信用原则,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即便欠条未写下债权人之名,其依然具合法有效性。
若债务人对债权人持有异议,则债权人务必提供证据以证明确已将欠条上记载的款项真实递交给借款人。
关于欠条之撰写需具备以下要素:
1.债务人与债权人双方的个人资料信息;
2.欠款金额及相应用途;
3.是否存在固定或浮动利息支付情况;
4.是否届约定还款日期;
以及5.债务人署名确认;
6.书写欠条的具体日期。
至于被人拖欠借款一事,处理方法可遵循以下步骤:
1.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还款协议;
2.在满足特定条件的前提下,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请;
3.藉由搜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