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对方不处理,如何解决
在遭遇交通事故,如对方拒绝积极应对此类事件的情况出现之时,可采取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途径进行解决。
在立案之初,应首先寻求负责该次事故处理的交警的协助,以获取与事故有关的必要资料,并将此递交至法院。
倘若在立案之后,对方仍未能积极配合处理,甚至拒绝出庭应诉,则法院有权利依照程序进行缺席判决。
至于审理过程中法官对于缺席一方所作的判决,其裁决依旧具备法律约束力。
在法庭调查阶段,仅对已出席参与庭审的另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及听取意见等审讯程序;
经审查核实无参加庭审方提供的诉状或辩护状及其相关证据之后;
确认案件所有情节均已查实无误之际,即可依法对缺席一方作出判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饮酒或醉酒状态下驾车并导致严重交通事故发生的,应被视作刑事犯罪行为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
1.在醉酒驾车情况下,由公安机关强制约束至酒醒,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在五年内禁止重新获得驾驶证。
2.对于醉酒驾驶营运车辆者,同样需由公安机关强制约束直至清醒,随后对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期间,十年内将无法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当重新获取驾驶证后,也必须放弃驾驶营运车辆的资格。
3.至于饮酒或者醉酒驾车并引发重大交通事故,且已经构成刑事犯罪的,应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外加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而且此种情形下,个人终身都不得再获准参加任何形式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活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遭遇交通事故,如对方拒绝积极应对此类事件的情况出现之时,可采取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途径进行解决。
在立案之初,应首先寻求负责该次事故处理的交警的协助,以获取与事故有关的必要资料,并将此递交至法院。
倘若在立案之后,对方仍未能积极配合处理,甚至拒绝出庭应诉,则法院有权利依照程序进行缺席判决。
至于审理过程中法官对于缺席一方所作的判决,其裁决依旧具备法律约束力。
在法庭调查阶段,仅对已出席参与庭审的另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及听取意见等审讯程序;
经审查核实无参加庭审方提供的诉状或辩护状及其相关证据之后;
确认案件所有情节均已查实无误之际,即可依法对缺席一方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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