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判决离婚但对方不执行,如何应对
在婚姻关系领域中,经由当地法院仲裁并已经正式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无论对于哪一方当事人来说,皆具有无可争议的法律效能。
因此,所有当事方均应本着诚信守法的精神,尊重并积极实施生效判决所规定的内容。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即前任配偶拒绝按照法院裁决行事。
遇到此类问题,未按判决执行义务的那一方有权依据原本的判决书,寻求人民法院以此为据进行强制执行。
不仅如此,如果任何人有意破坏法院判决,并且其行为恶劣至刑事犯罪程度,那么等待他或她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与制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法院判决离婚可以领离婚证吗
在正常情况下,人民法院在作出离婚判决后仅会向当事人发放离婚判决书,并不会发放离婚证。反之,离婚证则通常是指申请离婚的夫妇双方针对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方面达成一致的共识后,由民政部门颁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凭证。在此情形下,可以说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书与判决书实际上都可以被视为合法有效的离婚凭证,因为它们都明确地证实了婚姻关系业已解除这一事实。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婚姻关系领域中,经由当地法院仲裁并已经正式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无论对于哪一方当事人来说,皆具有无可争议的法律效能。
因此,所有当事方均应本着诚信守法的精神,尊重并积极实施生效判决所规定的内容。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即前任配偶拒绝按照法院裁决行事。
遇到此类问题,未按判决执行义务的那一方有权依据原本的判决书,寻求人民法院以此为据进行强制执行。
不仅如此,如果任何人有意破坏法院判决,并且其行为恶劣至刑事犯罪程度,那么等待他或她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与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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