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具体规定,对于可能被判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或实行单独立施予刑罚等刑罚种类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而言,同时也适用于可能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惩处且通过实施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来实现取保候审的情况下,不会引发任何危害性影响的情况;此外,同样适用于具有严重疾病、无法自理生活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针对怀孕或哺乳自身低于一周岁婴儿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实施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的情况下,也可适用此项法律条款;最后,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并且有必要继续进行取保候审的,也可适用该条款。自诉案件作为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果自诉人或被告人满足上述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之一,便有权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举例来说,倘若自诉案件中的被告人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且满足了实施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的条件,那么他就具备了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因此,自诉案件完全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只要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自诉案件能否取保候审
在自诉案件这一范畴内,被告人有权依法向司法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作为我国法律框架中的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程序,其所适用的主体主要包括那些可能被处以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以及那些虽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经评估有充足理由相信采用取保候审判无法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的人士。鉴于自诉案件的犯罪情节往往相对于其他类型的刑事案件较为轻微,故而符合上述条件的被告人均有权向司法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具体规定,对于可能被判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或实行单独立施予刑罚等刑罚种类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而言,同时也适用于可能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惩处且通过实施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来实现取保候审的情况下,不会引发任何危害性影响的情况;此外,同样适用于具有严重疾病、无法自理生活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针对怀孕或哺乳自身低于一周岁婴儿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实施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的情况下,也可适用此项法律条款;最后,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并且有必要继续进行取保候审的,也可适用该条款。自诉案件作为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果自诉人或被告人满足上述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之一,便有权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举例来说,倘若自诉案件中的被告人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且满足了实施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的条件,那么他就具备了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因此,自诉案件完全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只要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