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取保费用由谁承担

最新修订 | 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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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取保候审的批准权归属于法院、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法条未明确取保候审费用的承担方,实践中通常由当事人或被告自行承担,但亦存在由司法机关先行垫付的情况。无力支付的当事人可能委托亲属或律师代缴。费用承担应结合案件实情和地方法规确定。
刑事拘留取保费用由谁承担

一、刑事拘留取保费用由谁承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取保候审的批准权限范围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构。

该项条款并无对取保候审所需负担费用由哪方承担的明确说明。

实践运行过程当中,取保候审所涉及到的相关费用往往由涉案当事人或者被告自行承担,然而有些时候会出现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甚至是人民法院预先垫付的特殊状况。

若涉案当事人或被告无力负担缴纳这笔费用,则可能委托其亲属或者辩护律师进行代缴

因此,取保候审的费用究竟应由何人承担,须依据案件实际情况及地方司法机构的相关规定加以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刑事拘留取保候审要多少钱

1、保释金的起始额度设定在人民币1000元整。

2、负责决策的机构应根据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潜在社会危害程度、案件的具体性质以及双方的经济情况等多个因素进行综合评断后,方能确定收取何种金额的保释金。

3、保释金的收取与管理工作将由县级及以上级别执法机关统一负责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取保候审的批准权限范围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构。

该项条款并无对取保候审所需负担费用由哪方承担的明确说明。

实践运行过程当中,取保候审所涉及到的相关费用往往由涉案当事人或者被告自行承担,然而有些时候会出现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甚至是人民法院预先垫付的特殊状况。

若涉案当事人或被告无力负担缴纳这笔费用,则可能委托其亲属或者辩护律师进行代缴。

因此,取保候审的费用究竟应由何人承担,须依据案件实际情况及地方司法机构的相关规定加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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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修缮责任房屋修缮责任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对房屋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由哪一方承担的问题。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因此出租人有对房屋及其设备及时、认真地检查和修缮,以保证房屋居住和使用的安全的义务。但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从角度认为,应将”承租人过错”进行列举,明确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房屋修缮责任条款中,以减少不必要的争议。
(二)承租人装修改变房屋构造后的返修责任《合同法》第223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现实中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对租赁房屋改变构造(当然不涉及主体结构安全),使用中产生的返修责任争议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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