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几年消档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明确指出:在犯罪纪录依法封存之后,任何部门与人员都无权擅自披露,除非司法机关因案件办理之需,或者相关单位依照国家规定进行合法查询。
这就意味着,一旦犯罪纪录被依法封存,那么在法律层面上,该纪录已经被视为“已销毁”,无法再被公开或用于除了特定情况之外的其他用途。
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理解,犯罪纪录在法律层面上是被永久性封存的,并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自动“销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二、刑事拘留几个小时判刑了
刑事拘留乃是一种暂时性地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员工自由的强制手段,具体的拘役期限需依据案情的具体状况予以决定。一般而言,刑事拘留的期限上限为37天,期满之前,涉案案件将接受司法审查并作出裁决。倘若案件错综复杂或者需要补充调查取证,那么拘留期便有可能延长。在此期间,被拘留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可能面临强制措施的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明确指出:在犯罪纪录依法封存之后,任何部门与人员都无权擅自披露,除非司法机关因案件办理之需,或者相关单位依照国家规定进行合法查询。
这就意味着,一旦犯罪纪录被依法封存,那么在法律层面上,该纪录已经被视为“已销毁”,无法再被公开或用于除了特定情况之外的其他用途。
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理解,犯罪纪录在法律层面上是被永久性封存的,并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自动“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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