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取保候审后面临什么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款明确规定,凡涉嫌酒后驾车的行为均属于危害公共安全之违法行为,应依法受到相应的刑事惩治,处以一定期限的徒刑及罚款。
在面临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刑事指控时,被告如能获得保释候审的机会,其所要承担的风险和可能面临的处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他们有可能会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及罚款;
其次,他们的驾驶资格也有可能会被暂时或永久地吊销;
最后,这一违法行为还可能对他们的个人信用记录产生负面影响。
若醉酒驾驶行为与其他犯罪行为同时存在,则将按照处罚更为严重的法律条款进行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醉驾取保候审押金怎么处理
酒驾取保候审之后,被保人有义务缴纳相应的保证金。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取保候审期限内严格遵守各项相关规定的,当取保候审之期走到尽头之时,凭借解除取保候审的正式通知或者相关法律文书,可前往银行领取之前所交押金的退还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款明确规定,凡涉嫌酒后驾车的行为均属于危害公共安全之违法行为,应依法受到相应的刑事惩治,处以一定期限的徒刑及罚款。
在面临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刑事指控时,被告如能获得保释候审的机会,其所要承担的风险和可能面临的处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他们有可能会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及罚款;
其次,他们的驾驶资格也有可能会被暂时或永久地吊销;
最后,这一违法行为还可能对他们的个人信用记录产生负面影响。
若醉酒驾驶行为与其他犯罪行为同时存在,则将按照处罚更为严重的法律条款进行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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