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具体步骤流程是怎样的
对于刑事拘留的相关详细程序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当公安机关决定对某个人实施拘留行动时,他们必须向其展示拘留证;
其次,在执行拘留之后,必须马上将被拘留者送往看守所关押,并且最晚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的时间限制;
第三,除因无法通知或涉及到可能妨碍侦查工作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以及恐怖活动犯罪等特殊情况外,公安机关应在拘留结束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向被拘留者的家属发出正式通知;
最后,若在经过一段时间后,发现过去可能对侦查造成阻碍的因素已经消失,应立即恢复并更新相关通知给被拘留者的家人。
这些详细流程都基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第八十五条相关规定而制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刑事拘留具体规定几天放人
1、在一般的刑事犯罪案件中,被拘留者最长只能度过满三十七天的关押期。如果在此期限内,检察官并未通过相关手续来批准其被捕,那么被拘留者便有可能被释放。
然而,公安机关通常会在拘留嫌疑人之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之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请求批准逮捕的报告。如遇特殊情况,则可推断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那些流窜作案、累次作案或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将拘留期限延长至三十日。
2、当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对被拘留者进行逮捕时,他们应该在拘留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和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将申请审查和批准的时间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那些流窜作案、累次作案或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将申请审查和批准的时间延长至三十日。
3、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若人民检察院未能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必须在收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者,同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那些需要进一步调查,且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嫌疑人,公安机关应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对于刑事拘留的相关详细程序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当公安机关决定对某个人实施拘留行动时,他们必须向其展示拘留证;
其次,在执行拘留之后,必须马上将被拘留者送往看守所关押,并且最晚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的时间限制;
第三,除因无法通知或涉及到可能妨碍侦查工作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以及恐怖活动犯罪等特殊情况外,公安机关应在拘留结束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向被拘留者的家属发出正式通知;
最后,若在经过一段时间后,发现过去可能对侦查造成阻碍的因素已经消失,应立即恢复并更新相关通知给被拘留者的家人。
这些详细流程都基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第八十五条相关规定而制定执行。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