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也能办理取保候审么
依据我国现行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文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均有权力对符合相关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因此,在特殊情形下,人民法院同样具备行使并执行取保候审申请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法院也能办取保候审吗
毫无疑问,此项业务是可以顺利完成的。无论案件处于侦查环节、审查起诉阶段抑或是审判阶段,均可向相关机构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当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接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以后,理应在七日以内对其进行审核并给予明确回复,以表达是否予以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据我国现行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文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均有权力对符合相关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因此,在特殊情形下,人民法院同样具备行使并执行取保候审申请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