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也可以取保候审吗
毫无疑问,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时,法院有权依法决定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此举的目的在于切实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并保证诉讼程序得以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法院也能办取保候审吗
毫无疑问,此项业务是可以顺利完成的。无论案件处于侦查环节、审查起诉阶段抑或是审判阶段,均可向相关机构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当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接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以后,理应在七日以内对其进行审核并给予明确回复,以表达是否予以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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