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一位行人因未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而遭车辆撞击,那么从法律层面上看,此人的行为或许应被视作对该次意外事故的产生负有一定程度上的责任。
依照我国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若在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中存在确凿证据表明行人存在过失,则可依据其过失程度适度降低机动车一方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若经由法院裁决,认定行人(即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者)对事故的发生确实存在一定程度的过失,且此种过失并非导致事故发生的唯一原因,那么法院便有可能判定机动车一方仅需承担不超过一定比例的责任,而非全责。
至于具体的赔偿比例及责任分配事宜,将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其中包括行人的过失程度、机动车驾驶员是否还存在其他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等等诸多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闯红灯被撞对方没有责任吗
在肇事者驾驶的车辆跨越信号灯后与其他车辆相碰撞的情形下,若对方对于此次交通事故的产生未展现出任何过失,那么该肇事者应对此类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的责任;
然而,如若经过调查发现,受害者系行人和非机动驾驶员,并且由于受害者自身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即其违规跨越信号灯并遭遇撞击,而肇事者并未展示任何过错,在此种情况下,行人和非机动驾驶员应为事故承担更多的责任,而机动车驾驶员的责任不应超过总责任额的10%。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倘若一位行人因未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而遭车辆撞击,那么从法律层面上看,此人的行为或许应被视作对该次意外事故的产生负有一定程度上的责任。
依照我国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若在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中存在确凿证据表明行人存在过失,则可依据其过失程度适度降低机动车一方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若经由法院裁决,认定行人(即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者)对事故的发生确实存在一定程度的过失,且此种过失并非导致事故发生的唯一原因,那么法院便有可能判定机动车一方仅需承担不超过一定比例的责任,而非全责。
至于具体的赔偿比例及责任分配事宜,将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其中包括行人的过失程度、机动车驾驶员是否还存在其他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等等诸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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