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有需要参加民事诉讼程序的人士,他们必须缴纳相应的案件受理费用与其他诉讼相关的费用。
然而,若这些参与者在交纳诉讼费用方面确实存在困难,他们是有权申请予以缓期交付、适量减少或全部免除的。
所以,在借用他人资金却未按约归还,且此种行为遭至诉讼的情况下,理论上来说,负责提出诉讼请求的一方需先行支付所有诉讼费用。
若是此方获得胜利,原告将有权利向前述违约方要求赔偿诉讼费用。
但若原告最终败诉,诉讼费用自然是由原告自行承担,除非在法律明确规定或者双方事先约定的前提下,否则过错方并不需要负担这笔费用。
因此,究竟这笔诉讼费用该由对方来承担,还是由原告自掏腰包,完全取决于案件的实际状况以及法院最后所做出的判决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二、借钱不还起诉法院不受理怎么办
若法院未予以受理关于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债务之诉求,其原因或许包括起诉所需材料尚未完备、诉讼时效已超过法定时限抑或是此类案件并不归属于本院的管辖范围之内。在此情况下,您首先须要详细理解法院不愿受理该案的具体缘由;随后,可采取针对性措施,譬如补充相关材料或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此外,请务必确保您所主张的债权仍处于诉讼时效期间内,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普通债权的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对于那些有需要参加民事诉讼程序的人士,他们必须缴纳相应的案件受理费用与其他诉讼相关的费用。
然而,若这些参与者在交纳诉讼费用方面确实存在困难,他们是有权申请予以缓期交付、适量减少或全部免除的。
所以,在借用他人资金却未按约归还,且此种行为遭至诉讼的情况下,理论上来说,负责提出诉讼请求的一方需先行支付所有诉讼费用。
若是此方获得胜利,原告将有权利向前述违约方要求赔偿诉讼费用。
但若原告最终败诉,诉讼费用自然是由原告自行承担,除非在法律明确规定或者双方事先约定的前提下,否则过错方并不需要负担这笔费用。
因此,究竟这笔诉讼费用该由对方来承担,还是由原告自掏腰包,完全取决于案件的实际状况以及法院最后所做出的判决结果。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