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进行充分协商后,可以缔结解除合同的决定;
同时,双方还可以依据具体情况,共同商讨并确立解除合同所需具备的合理理由与情形。
倘若解除合同赋予的合法权利得以实现,那么相应的解除申请人将有权实施对合同的解除操作。
即便在合同缔结时未签订明确的借贷协议,但是只要借款事实及其合同关系能够通过其他形式的证据加以证实,并且符合合同中所规定的各项解除前提条件,借款方仍旧具有提出结束合同义务的申请资格。
因此,虽然未签署借条的确可能给解除合同的操作带来一定难度,但其并非绝对地成为阻碍解除申请的不可逾越的障碍。
真正的决定性因素在于,我们能否提供足够的证据予以证实借款相关事宜及合同关系确实存在,以及这些证据是否符合相关合同条款所规定的解除前置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没有借条能否打官司解决
若在未持有书面借据的情况下,依然有可能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债务纠纷,然而此时您可能需要提交诸如转账记录、见证人证词、短消息或者电子邮件往来记录等等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证据材料。在此过程中,法庭将根据这些证据资料的整体性来对债务关系是否实际发生这一问题进行深入评估和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进行充分协商后,可以缔结解除合同的决定;
同时,双方还可以依据具体情况,共同商讨并确立解除合同所需具备的合理理由与情形。
倘若解除合同赋予的合法权利得以实现,那么相应的解除申请人将有权实施对合同的解除操作。
即便在合同缔结时未签订明确的借贷协议,但是只要借款事实及其合同关系能够通过其他形式的证据加以证实,并且符合合同中所规定的各项解除前提条件,借款方仍旧具有提出结束合同义务的申请资格。
因此,虽然未签署借条的确可能给解除合同的操作带来一定难度,但其并非绝对地成为阻碍解除申请的不可逾越的障碍。
真正的决定性因素在于,我们能否提供足够的证据予以证实借款相关事宜及合同关系确实存在,以及这些证据是否符合相关合同条款所规定的解除前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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