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倒卖手机卡获利2百万怎么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二百二十五条明文规定,倘若有任何人在未获得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所明确规定的专营、专卖产品或其它受限交易的产品的经营活动,同时又对市场秩序造成了严重干扰,情节达到"严重程度"的话,便可依法被定为犯罪,最高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可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的刑事责任。
若情节特别恶劣,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甚至是没收全部财产。
对于倒卖手机卡这一行为,同样属于非法经营范畴,若其对市场秩序产生了严重干扰,且情节达到"严重程度"或"特别严重程度",那么就有可能依据上述法律条款进行相应的判罚。
然而,具体的量刑结果还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综合考量,如非法经营的规模、影响力、违法所得数额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减轻或加重处罚的情节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二、倒卖手机卡人家去诈骗
向第三方出售手机卡,若该行为被用于实施诈骗行为,则有可能构成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依据该法条规定,行为人在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时,仍向其提供诸如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以及广告推广和支付结算等一系列技术支持或协助服务。若情节严重的话,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的刑事惩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责任。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二百二十五条明文规定,倘若有任何人在未获得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所明确规定的专营、专卖产品或其它受限交易的产品的经营活动,同时又对市场秩序造成了严重干扰,情节达到"严重程度"的话,便可依法被定为犯罪,最高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可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的刑事责任。
若情节特别恶劣,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甚至是没收全部财产。
对于倒卖手机卡这一行为,同样属于非法经营范畴,若其对市场秩序产生了严重干扰,且情节达到"严重程度"或"特别严重程度",那么就有可能依据上述法律条款进行相应的判罚。
然而,具体的量刑结果还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综合考量,如非法经营的规模、影响力、违法所得数额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减轻或加重处罚的情节等等。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