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案一方出轨怎么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若夫妻关系中的任何一方存在重婚或与第三者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等不当行为,便被视为已违反了忠诚义务,将被认定为有过错一方。
在此种情形下,未犯错误的配偶有权向对方提出经济赔偿的要求。
在处理离婚诉讼案件过程中,法院将会全面衡量双方的过失程度及具体情况,从而做出关于财产分配、子女监护权以及是否应给予经济赔偿等方面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案一方不到场能判吗?
在涉及离婚纠纷的诉讼中,若被告人未能出席庭审现场,通常情况下法院并不会做出缺席裁决。相反,法院将会采取积极措施,向被告人发出传票以促使其准时出庭。
然而,倘若在此过程中,被告人屡次受到两次以上且没有正当理由的传调之后仍未现身,那么法院将有权依法实施强制拘传的行动。
至于被正式拘传来的被告参与到庭审环节以后,法院则会依据事实做进一步的审查与判断。经过深度分析和评估,若确认所涉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已严重受损,无法修补,便有权裁定解除这一婚姻关系;反之若是认为其感情尚有修复余地,则会宣判暂不批准离婚申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若夫妻关系中的任何一方存在重婚或与第三者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等不当行为,便被视为已违反了忠诚义务,将被认定为有过错一方。
在此种情形下,未犯错误的配偶有权向对方提出经济赔偿的要求。
在处理离婚诉讼案件过程中,法院将会全面衡量双方的过失程度及具体情况,从而做出关于财产分配、子女监护权以及是否应给予经济赔偿等方面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