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债务方未能按时归还所欠之款而胜诉之后采取规避行为,那么国家相关司法机关便可依法对其资产进行搜查、扣押、冻结、转移以及变卖等行为。
若债务人未依法院判决书中的执行通知书执行相关义务,则法院可以采取上述诸项强制性措施。
在面对债务人妄图躲避执行的情况下,法院亦有权利采取其他多种举措如限制其高级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等,进而促使债务人履行自身应尽义务。
若债务人依旧违反法律规定,试图逃避偿还职责,那便只能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依法发出强制执行请求,从而采用一切必要的合法途径有力地维护债权人的应有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二、到期不还起诉诉讼请求可以变更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原告人在法庭辩论结束之前,享有增加其诉讼请求之权利。换言之,若原告在首次提出诉讼时仅涉及到尚未偿还的债务问题,然而在法庭辩论终结之前发现存在与此诉求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权益遭受损失的情形,则原告可基于事实状况及法律依据,向当地法院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
然而,这一变更过程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规范,同时不得违背其他任何法律条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倘若债务方未能按时归还所欠之款而胜诉之后采取规避行为,那么国家相关司法机关便可依法对其资产进行搜查、扣押、冻结、转移以及变卖等行为。
若债务人未依法院判决书中的执行通知书执行相关义务,则法院可以采取上述诸项强制性措施。
在面对债务人妄图躲避执行的情况下,法院亦有权利采取其他多种举措如限制其高级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等,进而促使债务人履行自身应尽义务。
若债务人依旧违反法律规定,试图逃避偿还职责,那便只能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依法发出强制执行请求,从而采用一切必要的合法途径有力地维护债权人的应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