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业执照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营业执照办理需要的材料有: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七条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三)质权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二、营业执照办好后接下来应该做什么
在公司营业执照顺利完成之后,紧随其后应当展开的步骤便是进行税务登记和雕刻印章事宜。这其中,首先需要您前往当地的地税及国税部门提交申请,以获取相应的税务登记证书。
同时,您还需手持已经成功颁发的营业执照,前往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地点来办理公司的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章及发票章等相关印章的雕刻工作。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办理需要的材料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