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人代表的好处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5)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6)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公司法》第十三条
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二、法人代表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法人所享有的职权部分源自于法律所赋予,另一部分则是由公司深思熟虑后自行决定产生。在此,我们将详细阐述这两方面的内容:
其中之一(1)便是代表公司行使相应权利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书。举例来说,在处理公司重大决策之时,作为代理人的法人需签发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授权书;
同时,在报刊媒体等公开场合,法人也需要以公司名义发表声明等。
第二项职权便是代表公司签订各种类型的合同。在签订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字通常被视为合同生效必备的要件,一旦法定代表人完成签字程序,该份合同便正式生效。
第三项权责在于,公司如有意发行债券或股票,必须保证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以及加盖公章。
最后,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所明定的法人职权亦不可忽略。以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为例,法人理应担任主持人,主持会议的正常进行。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5)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6)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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