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如何调解

最新修订 | 2024-09-01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897人
专家导读 调解,法院可以主动依职权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申请调解。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充分说理,耐心疏导,学习法律规定,消除隔阂,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议。
法院如何调解

一、法院如何调解

一、受理纠纷

1、当事人请求调解的纠纷及时调解。

2、发现纠纷要主动受理及时调解。

二、调查分析:

受理纠纷,要迅速查明纠纷发生的原因和争议焦点,及时判明纠纷性质,是非曲直,进行研究分析。

三、调解:

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充分说理,耐心疏导,学习法律规定,消除隔阂,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议。

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调解时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法院进行调解。法院可以邀请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与案件有一定联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和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社会经验、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并有利于促成调解的个人协助调解工作。经各方当事人同意,法院还可以委托上述单位或者个人对案件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确认。

法院应当在调解前告知当事人主持调解人员和书记员姓名以及是否申请回避等有关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调解时当事人各方应当同时在场,根据需要也可以对当事人分别作调解工作。当事人不能出庭的,经其特别授权,可由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可由委托代理人签名。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当事人可以申请不公开进行调解,法院应当准许。当事人还可以自行提出调解方案,主持调解的人员也可以提出调解方案供当事人协商时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

二、法院如何调取微信转账记录

若需查询微信转账记录,法院则需遵循严格的程序规范进行操作。首要条件便是必须持有恰当的法庭指令或调查准许文件,如同您进入他人居所需要先敲响门铃带有相同的尊重意味。接下来,法院将通过正式通知微信公司,请求查阅特定账号层面的转账记录信息,然而,这并非毫无章法随意取证,必须拥有充分且明确的合法理由作为支撑,诸如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等因素便属此列。更为关键的是,务必恪守对个人隐私权的尊重与保护原则,如同您并不会随意告知他人宅邸大门的密码一样敏感。从程序角度而言,这一系列操作都应在法律框架下合规执行,不得偏离既定轨道。虽然各地可能存在一定差异性规定,但从整体来看,皆是为了保障我们每一位公民的权益以及个人隐私安全。因此,请安心遵守相关规则行事,只要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所有处理流程都会呈现出公正、透明的特性,无需过分担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一、受理纠纷:

1、当事人请求调解的纠纷及时调解。

2、发现纠纷要主动受理及时调解。

二、调查分析:

受理纠纷,要迅速查明纠纷发生的原因和争议焦点,及时判明纠纷性质,是非曲直,进行研究分析。

三、调解:

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充分说理,耐心疏导,学习法律规定,消除隔阂,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议。

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调解时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法院进行调解。法院可以邀请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与案件有一定联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和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社会经验、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并有利于促成调解的个人协助调解工作。经各方当事人同意,法院还可以委托上述单位或者个人对案件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确认。

法院应当在调解前告知当事人主持调解人员和书记员姓名以及是否申请回避等有关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调解时当事人各方应当同时在场,根据需要也可以对当事人分别作调解工作。当事人不能出庭的,经其特别授权,可由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可由委托代理人签名。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当事人可以申请不公开进行调解,法院应当准许。当事人还可以自行提出调解方案,主持调解的人员也可以提出调解方案供当事人协商时参考。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8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法院如何调解
一键咨询
  • 154****53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4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5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7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0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6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3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6****87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5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1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2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4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5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1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8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法院如何调解离婚
诉前调解:诉前调解就是起诉前的调解,具体而言就是你到了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有可能不会直接给你立案,而是先收下你的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诉前调解法官会通知被告,询问基本情况,并采用不同形式对双方都进行调解,如调解成功离婚,出具调解书,如调解和好,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调解调离婚的调解员都去哪里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程序 一、受理纠纷。一是纠纷当事人主动申请调解;二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发现纠纷后主动调解;三是上级部门交办调解。受理纠纷后,如发现纠纷不属于人民调解范围,或者当事人表示异议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向人民或提请有关部门解决。随时可能激化的纠纷,应当在采取必要的疏导措施后,及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调解前的准备工作。一是受理纠纷后,要向当事人、知情人和周围群众、当事人所在单位进行调查,掌握纠纷情况、弄清纠纷性质,拟定调解方案;二是应当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人民调解的性质、原则和效力,以及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三、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进行说服教育和劝导,使得当事人在知道“利害得失”的情况下接受调解。如果当事人能互谅互让,调解人员应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调解人员应当提出合情、合理、合法的建议性解决方案,使他们经过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 四、做好回访工作。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应先进行劝解;拒不履行的,如未经司法确认,告知当事人通过诉讼维护合法权益;经过司法确认的,告知向申请强制执行维护合法权益。 五、做好调解卷宗等档案资料的存档保管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离婚法院会如何调解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离婚法院会如何调解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调解书是笔录还是调解调解书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
一、调解协议:

1.调解协议的内容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1)超出诉讼请求可以准许;

(2)双方可以就不履行调解协议约定民事责任;

(3)调解协议约定一方提供担保案外人同意为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当准许:
A.当事人案外人提供担保,符合担保法规定条件时生效;
B.案外人提供担保:制作调解书应当列明担保人并将调解书送交担保人担保人不签收调解书不影响调解书效力。

2.调解协议不得有以下内容不予确认:
A.侵害国家社会案外人利益;
B.违背当事人真意;
C.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

3.不影响调解协议效力:
A.无关人员案外人拒签调解协议;
B.诉讼费用可以直接决定当事人承担比例并记入调解书。

4.不予支持:
(1)调解协议约定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请求对案件作出裁判的条款,不予支持;
(2)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自行和解:
A.请求按调解协议和解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不予支持;
B.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案件的法定代理人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要求发给判决书,可以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
二、调解笔录:
1.反映调解协议达成过程调解协议仅是调解笔录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2.不须制作调解书的调解协议记入调解笔录,只要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章后即生效。
三、调解书:是指由制作,以调解协议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文书。

1.调解书内容:
A.写明诉讼请求案件事实调解结果没有“法律依据”;
B.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印章。

2.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凡用调解方式结案的:
A.
第一审案件都应当制作调解书;
B.
第二审再审程序中用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都必须制作调解书。
四、调解生效方式:调解书生效调解笔录生效。
通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一般应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应当是所有签收权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1)调解书必须依调解协议制作,反映调解协议内容;调解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
(2)调解书送达生效:
A.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代理人签收需经特别授权:不适用留置送达公告送达;
B.调解书不能当庭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需经所有签收权的当事人签收才生效应以后收到调解书的当事人的签收日期为调解生效的日期;
C.无请求权的
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案件,调解时需要确定无请求权第三人承担义务的:应经第三人的同意调解书应当同时送达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8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法院调解对方不来调解如何处理
在法院调解过程中,若对方缺席,调解将无法继续。调解需双方自愿参与,一方缺席即表明其不愿调解。此时,法院将不再调解,而是根据法律规定,选择适当日期对本案做出判决。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村委会的调解委调调是否有法律效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有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因为财产、孩子等原因产生纠纷,需要走法律途径处理。而在开庭审理以前,会选择先行调解的,调解成功的,便可以开具离婚民事调解书,那么离婚调解书不签字也有效么?
离婚民事调解书是指经过调解双方基于离婚达成的协议制作的,记载调解结果的,具有约束力,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没有经过双方当事人签字的调解书是不生效的。
此外,如果当事人签字不是真实意思表示,那么便可以由认定文书无效,除此之外,倘若调解后双方当事人仍然产生矛盾导致想要离婚,那么可以在调解书生效后六个月以后再请求判决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当事人拒收离婚调解书,也不影响离婚调解协议的效力,当一方不履行离婚调解协议时,另一方可以持离婚调解书向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能证明调解违背了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或者调解程序不合法等再审理由,也可以向申请再审,撤销离婚调解书,但可能会有一点难度,大多数都仅仅只能改财产分配部分,对离婚部分不可能从离婚改判成不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298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一方拒绝调解的,调解委员会能调解吗
[律师回复]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自愿原则是贯穿人民调解始终的一项重要原则,当事人可以接受调解,也可以不接受调解;人民调解过程中,当事人不愿再继续调解的,可以随时要求终止调解。当事人明确拒绝调解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一方当事人申请调解的,另一方当事人明确拒绝调解;二是双方当事人均未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明确拒绝调解;三是在调解的过程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明确拒绝调解。 当事人拒绝调解,需要以明示的方式表达出来,即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告知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人民调解员不愿接受调解或者不愿继续调解。如果当事人只是心里不愿意调解,但未予明确表达,表面上仍接受调解,不属于拒绝调解;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员的调解工作不予配合,但没有明示拒绝调解的,也不属于拒绝调解。 虽然当事人的意愿对于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至关重要,但在调解技巧上应当注意积极稳妥。在开始调解之前,人民调解员不一定要询问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特别是调解双方当事人正在激烈对抗的纠纷时,只要当事人没有明确拒绝调解,就是默示同意调解。实践表明,当事人在情绪激动、心情恶劣的情况下,往往会拒绝接受调解。当事人拒绝接受调解或者拒绝继续调解的,人民调解员可以先对拒绝调解的当事人进行适当的规劝和疏导,告知其调解的好处,如果当事人仍然明确拒绝调解,人民调解员应当终止调解。人民调解法在第二十二条关于当事人权利的条款中也明确规定,当事人有接受或者要求终止调解的权利。无论在任何时候,人民调解员都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否则,不但不能有效化解纠纷,还可能激起当事人的对抗情绪,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升级。 对于当事人拒绝调解的,人民调解员应当终止调解,并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仲裁或者行政、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发现纠纷有可能激化、甚至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应当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调解员怎样进行调解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调解员怎样进行调解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程序
一、受理纠纷。一是纠纷当事人主动申请调解;二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发现纠纷后主动调解;三是上级部门交办调解。受理纠纷后,如发现纠纷不属于人民调解范围,或者当事人表示异议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向人民或提请有关部门解决。随时可能激化的纠纷,应当在采取必要的疏导措施后,及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调解前的准备工作。一是受理纠纷后,要向当事人、知情人和周围群众、当事人所在单位进行调查,掌握纠纷情况、弄清纠纷性质,拟定调解方案;二是应当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人民调解的性质、原则和效力,以及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三、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进行说服教育和劝导,使得当事人在知道“利害得失”的情况下接受调解。如果当事人能互谅互让,调解人员应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调解人员应当提出合情、合理、合法的建议性解决方案,使他们经过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
四、做好回访工作。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应先进行劝解;拒不履行的,如未经司法确认,告知当事人通过诉讼维护合法权益;经过司法确认的,告知向申请强制执行维护合法权益。
五、做好调解卷宗等档案资料的存档保管工作。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法院调解对方不来调解如何处理
在法院调解过程中,若对方缺席,调解将无法继续。调解需双方自愿参与,一方缺席即表明其不愿调解。此时,法院将不再调解,而是根据法律规定,选择适当日期对本案做出判决。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怎样调查离婚调查取证,离婚调查怎么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当事人自己取证 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的证据都由当事人自己取证。自己想要什么,就要举出家庭或者对方有什么的证据。比如,自己想要分得房产,就得举出房产证;自己想要存款,就得举出存折。 自己取证要注意,合法的程序和手段保证证据有效的基础。有时,即使事实是真实的,由于取证的手段或者程序不合法,该证据就是无效证据,不会被采纳。比如,在其他私人空间的照片,因为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而成为非法证据。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调查。 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或者根据一些行业、部门的规定,当事人不能自己去取证,比如银行存款,当事人自己不能查对方的存款,或者不知道对方是否有存款,根据规定,就只能在后,由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向相关的机构查询了。 婚外情调查取证有什么意义? 第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具体若干意见》的规定,在处理案件时,要坚持“照顾无过错方”原则。虽然这个“照顾” 只是“量”的问题,而不是“质”的问题,但仍然是有利于无过错方多分夫妻共同财产的理由之 一,有效的婚外情调查取证越充分越好。 第二,从离婚策略上考虑,如果有婚外情的证据,就可能在民间调解、法律诉讼中争取更多的主动,给过错方施加更多的精神压力,迫使其做出更大的让步,以达到在财产上多分的均衡状态,使自己的痛苦能从分得的财产上得到慰藉。 毕竟,对于百万家产的当事人来说,“五五开”与“四六开”还是有近二十万无的差距! 第三,寻求心理的平衡。婚外情调查取证获得的证据,可以向家人或者朋友证明配偶的过错,以寻求精神安慰或者对配偶的谴责以及对子女的“交待“。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298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什么叫外调解,什么叫外调解,什么是调解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适用调解程序,其目的在于防止当事人草率离婚,以及在双方当事人不能和解时,有助于平和、妥善地处理离婚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的问题。调解离婚有助于解决财产和子女问题,由此而达成的调解离婚协议,双方当事人一般都能自觉履行。经过诉讼中的调解,会出现三种可能: 第一种是双方互谅互让,重归于好。人民将调解和好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协议的法律效力至此产生。 第二种是双方达成全面的离婚协议,包括双方同意离婚,妥善安排子女今后的生活、合理分割财产等。人民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并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离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种是调解无效,包括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达不成协议,在这种情况下,离婚诉讼程序继续进行。 调解不能久调不决,对于调解无效的案件,人民应当依法判决。判决应当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判决准予离婚或者判决不准离婚。一审判决离婚的,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依法提出上诉。双方当事人在15天的上诉期内均不上诉的,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自调解书送达时起原审判决即视为撤销。第二审人民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对于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的,人民不予受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8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轻伤二级法院如何调解?
打架致人轻伤的,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的,法院就民事赔偿方面可以组织调解,但刑事方面则不会进行调解,会依法判决。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法院调解和诉讼外调解的区别,法院调解和诉讼外调解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调解与诉讼外调解的区别 与诉讼外的调解相比较,调解有这样的一些特点: 1、调解发生在诉讼过程中。 因此,当事人在此过程人所进行的行为,属诉讼行为,对当事人产生诉讼上的约束力;诉讼外的调解发生在诉讼之外,当事人的行为无诉讼上的意义。 2、调解是在人民的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的。 人民进行该活动,依据的是其审判职权,所进行的活动属于审判活动,具有审判上的意义,具有司法的性质;后者的主持者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委员、的官员、仲裁机构的仲裁员,所进行的活动不具有审判性,不具有司法的性质。 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事调解规定》),在诉讼中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人民可以委托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与案件有一定联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和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社会经验、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个人对案件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人民应当依法予以确认。 3、调解要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和程序。 在我国,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调解要遵循当事人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应当在事实清楚、责任分明的基础上进行,组织调解还需要有一定的程序;诉讼外的调解虽然也要求要当事人自愿和合法,但这对它们而言不是法律规定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和分清责任的问题上也不像调解那样严格,在程序上,诉讼外调解也不如调解规范。 4、调解如果成功,其所形成的调解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与生效的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并签收了送达的调解书的,诉讼结束。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诉讼外的调解,除仲裁机构制作的调解书对当事人有拘束力外,其他机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而形成的调解书,均无拘束力,而只有一定的见证力,当事人反悔的,可以就该争议问题向人民。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298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一方拒绝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调解么
[律师回复]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自愿原则是贯穿人民调解始终的一项重要原则,当事人可以接受调解,也可以不接受调解;人民调解过程中,当事人不愿再继续调解的,可以随时要求终止调解。当事人明确拒绝调解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一方当事人申请调解的,另一方当事人明确拒绝调解;二是双方当事人均未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明确拒绝调解;三是在调解的过程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明确拒绝调解。 当事人拒绝调解,需要以明示的方式表达出来,即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告知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人民调解员不愿接受调解或者不愿继续调解。如果当事人只是心里不愿意调解,但未予明确表达,表面上仍接受调解,不属于拒绝调解;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员的调解工作不予配合,但没有明示拒绝调解的,也不属于拒绝调解。 虽然当事人的意愿对于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至关重要,但在调解技巧上应当注意积极稳妥。在开始调解之前,人民调解员不一定要询问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特别是调解双方当事人正在激烈对抗的纠纷时,只要当事人没有明确拒绝调解,就是默示同意调解。实践表明,当事人在情绪激动、心情恶劣的情况下,往往会拒绝接受调解。当事人拒绝接受调解或者拒绝继续调解的,人民调解员可以先对拒绝调解的当事人进行适当的规劝和疏导,告知其调解的好处,如果当事人仍然明确拒绝调解,人民调解员应当终止调解。人民调解法在第二十二条关于当事人权利的条款中也明确规定,当事人有接受或者要求终止调解的权利。无论在任何时候,人民调解员都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否则,不但不能有效化解纠纷,还可能激起当事人的对抗情绪,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升级。 对于当事人拒绝调解的,人民调解员应当终止调解,并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仲裁或者行政、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发现纠纷有可能激化、甚至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应当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办案流程 > 法院如何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