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伤者能否起诉保险公司

最新修订 |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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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可以,但起诉的话,对方当事人必须是第一被告,其保险公司只能是第二被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伤者能否起诉保险公司

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伤者能否起诉保险公司

可以,但起诉的话,对方当事人必须是第一被告,其保险公司只能是第二被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道路安全交通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受理算复核成功了吗?

对于此次道路交通事件的复核申请,倘若贵部所托事项得到我们业务相关部门的受理,那么他们将会在收到请求后的30天期限内,悉心审阅并遵循以下几个关键步骤对您所提出的疑虑进行深思熟虑后,从而做出最终的定夺。

首先,必须要肯定的是,关于该起道路交通事故的详细过程是否确凿无误,所提供的各项证明材料是否充分详实以及严谨无漏洞。紧接着,我们将会细致地研究适用于这一情况下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此次事件的处理严格依照规章制度进行。

接下来,便是探讨这次事件中所牵涉到的问题,即当机动车于路面出现故障后,如何合理地界定各方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并且在此基础上,还需审视该事件发生后,各级相关机构在对其展开深入调查并得出结论的整个流程中,是否严格遵守了相应的法律手续及程序。只有通过以上几点的严格把关与审核,方能确保本次事件处理过程的公正性和执法依据的合法性。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可以,但起诉的话,对方当事人必须是第一被告,其保险公司只能是第二被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道路安全交通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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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有人主张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处理,这在司法实践中也一直存在着争议。笔者认为,不妥。
首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是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过程中其权益受到侵害而产生的法律关系,患者到医疗机构进行诊疗不属于生活需要的范畴;
其次,在医患关系中,既不可能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保证医患双方享有平等的选择权,也不可能完全遵循自愿原则以及在医疗消费中做到完全的公平交易,医院对前来就诊的患者只有救治的义务而没有选择的权利;再次,一般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都有一个比较明确的标准,在提供与接受服务中能根据这些标准实行公平交易,消费者的权益能较好地得到保障,经营者也有明确的标准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而在医患关系中,医疗机构不能对患者保证治愈,治疗应达到何种程度才算公平交易,对此,没有也不可能有一个明确量化的标准。因此,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不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处理。

二,因医疗事故引发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应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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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于有损害结果但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案件,应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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