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能要求退还三金彩礼,但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应该退: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离婚时彩礼钱怎样分割
关于离婚时彩礼如何进行分割的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案情而定。通常情况下,彩礼会被划分为女方财产,在离婚时并不涉及到其分配。
然而,若出现下列三种情况之一,则需将彩礼退还予男方,并由男方独自拥有此款项:
(1)双方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婚姻登记手续;
(2)尽管已完成婚姻登记手续,但双方并未实际共同生活;
(3)婚前给予彩礼导致男方经济状况严重恶化。
此外,当事人亦可自行协商确立彩礼的归属权,例如将彩礼明确划分为个人所有或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离婚不能要求退还三金彩礼,但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应该退: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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