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与撤回行政许可之间的显著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两者应用情境各异。在行政许可被撤销的情况下,无论是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还是被许可人一方或双方出现过错行为均属适用范围。
然而,行政许可撤回则只能针对因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是批准行政许可所依赖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动而引发的背景下才能够实施。
其次,法律溯及力的处理方式也有所不同。当施行行政许可撤回策略后,该项行政许可便自撤回之日起失去效力,且并不具备追溯以往行为的法律效力。然而,如果进行行政许可撤销操作的话,那么该行政许可便会从始至终都失去法律约束力,无法对以往产生的影响作出补救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二、行政许可撤回要经过什么程序
行政许可撤回手续如下:
首先,启动撤销程序。
若因执法检查或群众举报,发现行政机关所作许可确属违法,有权机关需立即启动撤销流程。
其次,立案调查。
启动撤回程序之后,主管部门的领导会派专员负责处理此事。
接下来是调查取证阶段,最后会生成一份详细的终结报告,涵盖了当事人信息、主诉事实、处理依据和处理建议等内容。
然后进行听证会。
最终由相关机构根据听证结果及调查报告做出是否取消该项许可的决定。
如确认撤销,则会发出书面通知给当事人与利益相关者。
《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关于撤销与撤回行政许可之间的显著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两者应用情境各异。在行政许可被撤销的情况下,无论是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还是被许可人一方或双方出现过错行为均属适用范围。
然而,行政许可撤回则只能针对因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是批准行政许可所依赖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动而引发的背景下才能够实施。
其次,法律溯及力的处理方式也有所不同。当施行行政许可撤回策略后,该项行政许可便自撤回之日起失去效力,且并不具备追溯以往行为的法律效力。然而,如果进行行政许可撤销操作的话,那么该行政许可便会从始至终都失去法律约束力,无法对以往产生的影响作出补救措施。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