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对遗嘱有异议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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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遗嘱争议可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若不成可诉诸法律。起诉须满足条件: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被告身份明确,诉讼请求具体且有事实依据,纠纷属于民事诉讼范畴并在受诉法院管辖内。
继承人对遗嘱有异议怎么处理

一、继承人遗嘱有异议怎么处理

对于遗嘱存有争议时,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处理:

首先,应尊重多方当事人的意愿,通过友好协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其次,若协商未果,则可借助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力量进行调解或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需遵守如下起诉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原告须为与案件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合法组织;

(二)被告身份明确无误;

(三)诉讼请求具体且有充分的事实依据以及理由支持;

(四)所涉纠纷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畴并在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处理方式】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继承人对遗产分割有争议如何解决

在涉及到继承人对于遗产分配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建议先进行充分的协商以解决纷争。

当通过协商依然难以达成共识时,继承人有权寻求法律途径,向当地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在通常情况下,享有同一顺位继承权的继承人所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大致平均分配

然而,对于那些生活状况较为艰难,且缺乏维持正常生活所需劳动力的继承人而言,分配遗产时必须要适当考虑他们的特殊境遇并给予特别关照。

同时,对于那些对被继承人尽到了主要抚养责任或者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来说,在遗产分配过程中,应给其较其他继承人更多的份额。

当然,如果在遗产分配过程中有一部分继承人愿意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按照他们的意思来进行遗产分配也是可行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对于遗嘱存有争议时,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处理:

首先,应尊重多方当事人的意愿,通过友好协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其次,若协商未果,则可借助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力量进行调解或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需遵守如下起诉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原告须为与案件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合法组织;

(二)被告身份明确无误;

(三)诉讼请求具体且有充分的事实依据以及理由支持;

(四)所涉纠纷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畴并在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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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对遗嘱有异议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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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遗嘱有异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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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人可否自书遗嘱继承房产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父母去世子女必须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吗,答案是肯定的。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主要内容如下:
(一)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二)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三)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四)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五)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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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遗嘱有异议怎么办
可以多方的当事人进行自行协商解决、申请第三方或者找律师介入协调、申请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因为对遗嘱有异议要提起诉讼的话是要符合起诉的相关条件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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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和继承的区别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所谓遗赠是公民通过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社会组织,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遗嘱与遗赠主要有以下区别:
(1)主体不同。遗嘱的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个人或是数人后者的受遗赠人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主体承担的义务不同。遗嘱的继承人不仅有权继承遗产,而且还要负责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受遗赠人一般不需要承担清偿遗赠人债务的义务,但受遗赠人须在遗赠人的税款债务清偿后,才能接受遗赠的财产,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受遗赠人无权接受遗赠,但受遗赠人不负有清偿的责任。
(3)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遗嘱继承人可以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从而取得财产而受遗赠人则一般不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是从遗嘱执行人或遗嘱继承人那里取得遗产。
(4)作出接受表示的要求不同。遗嘱继承人需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不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表示,如不表示,视为放弃接受遗赠。不需要缴纳费用,如果公证的要交很少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全文》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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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遗赠与遗嘱继承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所谓遗赠是公民通过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社会组织,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遗嘱与遗赠主要有以下区别:
(1)主体不同。遗嘱的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个人或是数人后者的受遗赠人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主体承担的义务不同。遗嘱的继承人不仅有权继承遗产,而且还要负责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受遗赠人一般不需要承担清偿遗赠人债务的义务,但受遗赠人须在遗赠人的税款债务清偿后,才能接受遗赠的财产,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受遗赠人无权接受遗赠,但受遗赠人不负有清偿的责任。
(3)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遗嘱继承人可以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从而取得财产而受遗赠人则一般不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是从遗嘱执行人或遗嘱继承人那里取得遗产。
(4)作出接受表示的要求不同。遗嘱继承人需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不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表示,如不表示,视为放弃接受遗赠。不需要缴纳费用,如果公证的要交很少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全文》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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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遗嘱鉴定结果存在异议的话可以在拿到鉴定结果以后重新申请司法鉴定的,一定要留意第1次鉴定结果上通知的重新申请司法鉴定的时间,因为超过法定时间的话上一级鉴定部门就不会再受理了。重新申请司法鉴定的话,最好要在法定举证期限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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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子女必须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吗,答案是肯定的。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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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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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对遗嘱有争议怎么办?
继承人对遗嘱有争议的话,可以在两年内起诉,要求法院对遗嘱的真实性做出判定裁决。在遗嘱执行过程中,继承人可能围绕遗嘱效力展开争论,协商不成的,就只能走司法程序。法院受理后,会委托鉴定机构对遗嘱真实性做出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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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与遗赠主要有以下区别:
(1)主体不同。遗嘱的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个人或是数人后者的受遗赠人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主体承担的义务不同。遗嘱的继承人不仅有权继承遗产,而且还要负责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受遗赠人一般不需要承担清偿遗赠人债务的义务,但受遗赠人须在遗赠人的税款债务清偿后,才能接受遗赠的财产,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受遗赠人无权接受遗赠,但受遗赠人不负有清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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