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进行交通行政复议
关于针对非现场处罚(电子警察拍照)的交通违法行为认定产生疑问或异议的情况,当事人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驾照和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前往各个城市以及区域的交警大队处罚窗口领取处罚决定书。之后,当事人需手持上述证件以及已经签发的处罚决定书,亲自前往交警队的行政复议科受理中心进行行政复议的申请。对于现场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认定出现疑问或异议的问题,当事人则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驾照、车辆行驶证以及执勤民警在现场所开具的处罚决定书等相关证件资料,前往所在地的交警支队下属的法控处复议科进行行政复议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二、怎么进行交通事故私了
当双方选择采取私了解决方式时,首先必须强调的一点是务必确保过程中不干扰正常的交通秩序。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当事人在维持安全原则的基础上,对事发现场进行拍照记录或用其他合适的标记手段标示出事故车辆所在的确切位置,随后尽快将车辆转移至不会阻碍交通通行的场所,以此作为后续讨论与协商的起点。
一旦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之后,若赔偿责任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付款责任或是对于事故事实并无异议,只存在于赔偿金额方面的分歧,那么权益受损方有权凭借经过双方签字盖章的《协议书》向事故发生所在地或赔偿责任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关于针对非现场处罚(电子警察拍照)的交通违法行为认定产生疑问或异议的情况,当事人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驾照和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前往各个城市以及区域的交警大队处罚窗口领取处罚决定书。之后,当事人需手持上述证件以及已经签发的处罚决定书,亲自前往交警队的行政复议科受理中心进行行政复议的申请。对于现场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认定出现疑问或异议的问题,当事人则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驾照、车辆行驶证以及执勤民警在现场所开具的处罚决定书等相关证件资料,前往所在地的交警支队下属的法控处复议科进行行政复议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