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要么不受法律保护,要么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目前有债务如何离婚
若存在任何欠债情况,双方仍可考虑协议办理离婚手续;
如若未能达成共识,可按照司法程序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若债务是经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文书,或是由夫妇任意一方在事后予以了明确的认可等等此类以共同意志所负担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关系维持期间,当事人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负债,皆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反之,倘若该债务并非出现上述情形而是由结婚人士在婚姻持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担,并且这种行为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这类债务就不应归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内,且应由个人自行承担其还款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要么不受法律保护,要么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