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装饰装修工程纠纷应该如何举证
装饰装修工程纠纷举证为谁主张谁举证,由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例如因为装修材料问题纠纷,当事人可以出具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实际装修使用的装修材料。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
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
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二、装饰装修工程的转包是否有效
装修工程转包乃是非法之举,必遭法律严惩。
根据依法治国原则,对施工单位的不当行为,应予以纠正并处罚款,倘若情况严重者,甚至可能导致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情节极为恶劣者,将终至吊销其资质证书。
转包,即是指承担工程项目的承包商与受让发包人签订合同后,再将工程项目另行转让他人的行为。
在此过程中,原承包商退出承包合同,而新的乙方即为承包项目的新车主。
《建筑法》第六十七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装饰装修工程纠纷举证为谁主张谁举证,由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例如因为装修材料问题纠纷,当事人可以出具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实际装修使用的装修材料。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
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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