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护人承担的主要义务都有哪些
监护人员应遵循下列基本职责:
首先,他们必须对子女施加必要的监管与教育,同时应对其在民事领域内做出的侵权行为负起民事法律责任;
其次,他们有责任积极配合学校以及其它教育机构,尽责完成针对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需受监护的人所开展的各类教育项目;
第三,当涉及到未成年子女接受教育、管理及保护的专项工作时,监护人员必须协同学校共同履行相应职责;
另外,监护人员还有义务指导子女尽量不要独自外出,防止从事一些具有安全隐患的活动,例如游泳、滑冰、登山等等;
最后,应该定期向学校报告子女的健康状况以及情绪变化,尽可能降低可能产生的意外风险。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二、监护人承担什么责任无过错责任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呢
监护方的使命涵盖人身监护与财产监护两大部分。
对于未成年人群体的人身监护,主要以教育培养以及安全保障作为终极目标。
无过错责任原则,这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明文规定,将当事人主观过错并非作为侵权行为构成必不可少的要素进行归责的基本准则,换句话说,无论当事人在主观上有无故意或过失,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监护人员应遵循下列基本职责:
首先,他们必须对子女施加必要的监管与教育,同时应对其在民事领域内做出的侵权行为负起民事法律责任;
其次,他们有责任积极配合学校以及其它教育机构,尽责完成针对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需受监护的人所开展的各类教育项目;
第三,当涉及到未成年子女接受教育、管理及保护的专项工作时,监护人员必须协同学校共同履行相应职责;
另外,监护人员还有义务指导子女尽量不要独自外出,防止从事一些具有安全隐患的活动,例如游泳、滑冰、登山等等;
最后,应该定期向学校报告子女的健康状况以及情绪变化,尽可能降低可能产生的意外风险。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