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有人无证驾驶我的摩托车撞死人如何处理?
若不幸有人在驾驭他人的摩托车过程中导致死亡事件发生,驾驶者的无证驾驶行为将被视为可能涉及交通肇事罪的情况。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明文规定,此类违法人员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惩罚。
针对摩托车的所有人是否应该为事故发生负责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如果他们也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存在过失的话,他们将会对此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这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第一千二百零九条的明确阐述,当出现诸如租赁、借用等特殊情况时,机动车的所有权人、管理人和实际使用者并非同一人,从而使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失,并且该事故被判定为机动车辆本身负全责的,那么,相应的赔偿责任就应由机动车的实际使用权人来承担。
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机动车的所有权人、管理人均对损失的发生存在过错,他们同样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无证驾驶摩托车撞死人按交通肇事罪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