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纠纷要多久判离
离婚纠纷,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法院审理案件,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离婚纠纷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多少钱
通常情况下,具体的赔偿金额会控制在数万元人民币之内。
然而,随着婚姻的结束,当事人中的受害方在特定情况下有权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换言之,离婚时亦可请求支付精神创伤补偿金。
此举旨在推动我国新型夫妻关系的确立,更好地保障离婚过程中无辜者的权益,以期防止及惩戒重婚、婚外同居、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违法行为。
只有当存在特定法定事项,才能向过错方寻求精神损失费用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纠纷,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法院审理案件,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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