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要注意哪些法律风险
出借人务必首先考虑对方的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
千万不能将款项借给从事非法经营或活动的人,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买卖毒品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仍借款的,则属于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民间借贷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处理民间借贷事务中,务必要关注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首先,作为债权方,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进行正当的债务追讨行为,坚决杜绝采用暴力方式或其他违法手段来催收债务,包括非法拘留、恶意恐吓、侮辱谩骂以及寻衅滋事等侵犯人权的做法;
其次,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应予以明确认识,即诉讼时效限定为三年;
再次,在正式提起诉讼之前,务必重视对相关证据的收集与保存工作,例如借据欠条、录音录像、聊天对话等能够直接证实借款合同真实性的证据材料;
最后,对于调解、和解、仲裁乃至诉讼这些解决纠纷的多元化手段,要灵活运用并不断总结其中的经验教训。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出借人务必首先考虑对方的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
千万不能将款项借给从事非法经营或活动的人,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买卖毒品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仍借款的,则属于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