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在法律层面上,婚后一般情况下不被允许退还彩礼。
然而在特定情形下,彩礼才得以进行返还:
譬如,虽然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实际生活中并没有共同居住过;
此外,也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和婚前给予而带来给付款方生活因为支付彩礼负担过于沉重的现实状况。
需返还原物的彩礼范围应根据彩礼实际已支付的数量及其使用情况,参酌在男女双方共同生活过程中所产生的必要性消耗程度以及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存续其间的时间长度等具体情况,综合评判并加以把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在哪些情况下欠条无效
在特定环境之下,欠条有可能被视为无效的法律文件:
首先,当欠条的具体条款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所公布的强制性规则,并且此种违规行为明确规定将影响到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时,在这种情况下,欠条是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的;
其次,如果欠条的内容明显违反了公共道德规范,例如被运用于犯罪活动、赌博行为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欠条在此类情况下,也可被判定为无效;
再者,倘若欠条形成过程中,涉及行为人和相对当事人合谋恶意动作,且这种行为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实质性的侵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此类欠条同样可能被视为无效。在实际情形处理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以确定欠条是否具备有效力。这其中可能涵盖但不仅限于以上列举的几种状况。
如若欠条确实符合上述某一种情况,甚至包含其他可能使民事法律行为失效的因素,那么欠条有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在法律层面上,婚后一般情况下不被允许退还彩礼。
然而在特定情形下,彩礼才得以进行返还:
譬如,虽然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实际生活中并没有共同居住过;
此外,也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和婚前给予而带来给付款方生活因为支付彩礼负担过于沉重的现实状况。
需返还原物的彩礼范围应根据彩礼实际已支付的数量及其使用情况,参酌在男女双方共同生活过程中所产生的必要性消耗程度以及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存续其间的时间长度等具体情况,综合评判并加以把握。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