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收到自然人或单位所提供的报案资料、控告文书、举报材料以及自首陈述等线索信息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局等相关职权部门,均需依照各自的权限范围进行严肃迅速地审核判定。若经审查发现存在确凿的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其刑事法责任,则应立即予以立案处理;反之,如经严格审查确认并未发生任何犯罪行为或者该犯罪行为的整体水平较为轻微且无需追究其刑事责任时,则不应予以立案受理,同时要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和举报者不予立案的具体缘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二、刑事案件可以取保候审不
对于刑事案件而言,取保候审的手段是可行的。
然而,必须明确的是,只有满足特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才能享受到这种权利。若警方决定采取此手段,必须立即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居所在地的派出所来执行相关规定。倘若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在异地,那么必须尽快通知居住地公安局,并由当地公安机关指定具体的派出所实施监管。关于取保候审的概念,精确来说,这是指侦查机关颁布法令,要求犯罪嫌疑人为申请取保候审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保证金,并签发保证书。要求犯罪嫌疑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逃避或阻碍侦查工作的进行,并且需要随时接受传唤出庭。这种手段主要适用于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无需直接拘留或逮捕,但需对犯罪嫌疑人的行动自由进行一定程度限制的情况。以下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四个条件:
1.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可能独立适用附加刑;
3.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为孕期妇女;
4.犯罪嫌疑人羁押期满且案件仍然未得到妥善处理。关于刑事案件中取保候审的流程,首先,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其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最后,取保候审的执行机构为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