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贷关系中,鉴于借款利息不得高于合同签订当日一年内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具体的借款利息计算方法如下所示:
首先,若签署协议时约定的利率未超出该规定范围,则该利率将受到相关法律条例的保护。
其次,如果约定的利率已经超越了合同签订当日一年内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那么对于超出的那部分利息我们应尽量避免其效力,同时,贷款方有权要求借款者返还已支付的这部分过高的利息。进一步地,若贷款方在最初的本金中预先扣除了利息的部分,则法院将会依据借款人实际上所获得的款项来界定实际本金的数额。
最后,除了在借贷双方之间另外达成共识之外,借款人可以根据实际使用借款的期限,提早偿还相应的借款,并按照这段实际借款期间内的利息进行计算。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借款利息不能超过多少
关于规定民间借贷利率的范围,不可超出合同成立之时所选定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最高四倍之限,超额部分的利息约定将被判定失效。以2021年7月20日官方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值3.85%为基准,以其最高四倍进行计算,得出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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