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及到重婚行为或者在婚姻存续期间有配偶者与他/她人共同居住、施加家庭暴力或是虐待伴侣等恶劣行径,经法庭调解无果并确凿证实双方夫妇关系触礁且无法挽回,则院方可作出离婚判决。
在此情况下,男方或女方任何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的请求时,法院有权指令相关组织进行调解工作,或者直接受理并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求诉讼。
此外,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必须致力于调解原则;
倘若经过认真调解后,确认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并且调解无果,那么法院应该批准当事人离婚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哪些情况下有取保候审
于以下所述之情景下,才得以提出取保候审之申请:
首先,或许可能面临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独立适用之附加刑罚者;
其次,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罚,但在采用取保候审措施时,将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
再者,若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抑或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亦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
最后,若羁押期限已届满,而相关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便需采取取保候审之措施。
《刑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当具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现象(例如重婚、家庭暴力或者虐待等不道德行为)在婚姻关系中发生并屡次经过法院的调解努力都未能取得有效效果时,说明这段婚姻关系已无修复可能,无法继续维持下去。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此时,法院首先会投入大量精力进行充分的调解工作,以期能够化解矛盾,维护婚姻关系。然而,如果经过反复调解后仍未见成效,证明感情已经彻底破裂,那么法院将会依法批准离婚申请。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