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可以免刑事责任,但是必须符合严格的条件。
对行为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在一定数值以下的,未发生交通事故或者仅造成自伤后果或者财产损失较小,且未有其他违法行为,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等等的,法院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
二、醉驾可以免于刑事拘留吗
在涉及到醉驾问题时,倘若该事件情节轻微且危害程度较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不予认定为犯罪,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豁免刑事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条款,针对此类情况的处罚措施如下:
首先,若行为人醉酒之后驾驶机动车辆,则应对其采取拘留十五日及以下,并暂扣其三个月以上至六个月以下的机动车驾驶证,此外还要处以五百元人民币以上、两千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其次,如行为人醉酒后驾驶运营性质的机动车辆,此时应将其拘留十五日及以下,并暂扣其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同时还需处以两千元人民币的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醉酒驾驶人员可以争取到刑事责任的豁免。然而,此种情形须满足严格的必备要件。具体而言,涉案人员血液内酒精浓度需保持在一个特定标准之下,且期间并无造成任何意外交通事故或仅对其自身产生了微小的伤害,同时,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也相对较低,并且没有其他与之相关的违法行为。最重要的是,犯罪嫌疑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等,在此基础上,法庭方可综合考量相关情节,适度减轻被告人的刑罚或者考虑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