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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了借款合同还要写借据或者收据吗
有借款合同还要打收据,在法律上并不重复,所以说是合理的。
《借款协议》只能证明你们双方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但并不能证明双方已经履行了该借款协议。
出具收条给对方则该收条可以证明对方已经履行《借款协议》,向你支付借款。
《民法典》第587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签了借款合同可以起诉吗
提起诉讼,必须完全满足以下各项法定条件:
首先,原告应与案件存在直接且严重的利益牵连;
其次,应有明确无误的被告身份;接着,应提出具体而详细确凿的诉讼请求及事实论据;
最后,该争议纠纷应属于人民法院的职权范围并享有管辖权。在这种情况下,若贷款合同中的其中一方当事人认为自身权益遭受了侵犯,例如借款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那么作为出借人便可根据借款合同中所规定的相关条款以及实际发生的事实情况,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以期获得借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等方面的法律支持。因此,在签订贷款合同之后,倘若借款人未能履行其合同义务,那么出借人便有权依照上述法律条款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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