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付定金的合同能否生效

最新修订 | 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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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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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定金合同需实际交付才具法律效力,是我国实践性合同的一种体现。它在主合同中用于担保,支付方交付定金后,如预定者违约,可能面临部分罚款。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受《民法典》规定的要式要求约束。只有当定金实际交付,合同才正式成立并生效。
未付定金的合同能否生效

一、未付定金的合同能否生效

请允许我向大家普及一个关于定金合同的知识点——即未支付定金的定金合同并不成立并且也没有法律效力

事实上,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定金合同只有在实际交付定金之后才会正式生效。

这主要是因为定金合同通常被认为是实践性合同的一种,除了需要双方当事人就相关内容达成共识以外,真正的约束力还要等到定金实际交付并固定下来。

那么,什么是定金合同呢?简单来说,它是指在签定主合同时,其中一方当事人为确保主合同能够顺利执行,通过签订从合同方式而事先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

当约定的时间到来,预定者能如期履行义务且不再需要这些资金时,支付方有权要求归还定金或用来冲抵价款。

当然,定金合同并非孤立存在,而是常常在主合同的基础上建立起孪生关系。

根据我们国家的《民法典》规定,定金合同被视为从合同的一种,具有法定的要式要求以及实践性特点。

更值得一提的是,定金合同还具备独特的违约金性质,当预定者未能遵守约定时,可能要面对未偿债务的一定比例罚款。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未付定金的合同是否会生效

尊敬的读者们,请允许我向大家普及一个关于定金合同的知识点——即未支付定金的定金合同并不成立并且也没有法律效力。

事实上,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定金合同只有在实际交付定金之后才会正式生效。

这主要是因为定金合同通常被认为是实践性合同的一种,除了需要双方当事人就相关内容达成共识以外,真正的约束力还要等到定金实际交付并固定下来。

那么,什么是定金合同呢?简单来说,它是指在签定主合同时,其中一方当事人为确保主合同能够顺利执行,通过签订从合同方式而事先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

当约定的时间到来,预定者能如期履行义务且不再需要这些资金时,支付方有权要求归还定金或用来冲抵价款。

当然,定金合同并非孤立存在,而是常常在主合同的基础上建立起孪生关系。

根据我们国家的《民法典》规定,定金合同被视为从合同的一种,具有法定的要式要求以及实践性特点。

更值得一提的是,定金合同还具备独特的违约金性质,当预定者未能遵守约定时,可能要面对未偿债务的一定比例罚款。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请允许我向大家普及一个关于定金合同的知识点——即未支付定金的定金合同并不成立并且也没有法律效力。

事实上,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定金合同只有在实际交付定金之后才会正式生效。

这主要是因为定金合同通常被认为是实践性合同的一种,除了需要双方当事人就相关内容达成共识以外,真正的约束力还要等到定金实际交付并固定下来。

那么,什么是定金合同呢?简单来说,它是指在签定主合同时,其中一方当事人为确保主合同能够顺利执行,通过签订从合同方式而事先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

当约定的时间到来,预定者能如期履行义务且不再需要这些资金时,支付方有权要求归还定金或用来冲抵价款。

当然,定金合同并非孤立存在,而是常常在主合同的基础上建立起孪生关系。

根据我们国家的《民法典》规定,定金合同被视为从合同的一种,具有法定的要式要求以及实践性特点。

更值得一提的是,定金合同还具备独特的违约金性质,当预定者未能遵守约定时,可能要面对未偿债务的一定比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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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物没有交付,质押合同是否生效质物没有交付则质押合同尚未生效。关于不动产抵押合同与动产质押合同何时生效问题,不动产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动产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质权人占有时生效。所以,即使是在质物尚未转移登记前或者交付前签订好的质押合同也尚未生效。法律依据为:《担保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依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二条规定:“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第四十六条规定第二款规定“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之后,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也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经批准、登记后生效。”
二、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全力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在权利凭证没有交给质权人之前,质押合同虽已成立,但尚未生效。在实践中应注意无记名有价证券与记名有价证券的区分。以无记名有价证券设质时,只要权利凭证交付给质权人,质押合同即随之生效;而以记名有价证券设质时,则应以背书方式为之,即把将该证券设定质押的情形注明在该证券上,然后再将证券交付给质权人。出质人在权利凭证交付期日拒不交付权利凭证的,则质押合同不能生效。债权人只能要求债务人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质押合同的生效与否以质押物转移登记或者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所以,对于质物没有交付,质押合同是否生效这个问题来说质押合同尚未生效。小编在此提醒大家在签署质押合同活动中一定要谨慎,必要时及时向律师咨询。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自贡律师。
质物未交付,质押合同是否生效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在签订质押合同后但又未交付质押物前,质押合同是否有效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会有疑问。那么在文章下面内容中,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质物没有交付,质押合同是否生效以及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这方面的内容。
一、质物没有交付,质押合同是否生效质物没有交付则质押合同尚未生效。关于不动产抵押合同与动产质押合同何时生效问题,不动产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动产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质权人占有时生效。所以,即使是在质物尚未转移登记前或者交付前签订好的质押合同也尚未生效。法律依据为:《担保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依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二条规定:“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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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第四十六条规定第二款规定“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之后,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也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经批准、登记后生效。”
二、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全力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在权利凭证没有交给质权人之前,质押合同虽已成立,但尚未生效。在实践中应注意无记名有价证券与记名有价证券的区分。以无记名有价证券设质时,只要权利凭证交付给质权人,质押合同即随之生效;而以记名有价证券设质时,则应以背书方式为之,即把将该证券设定质押的情形注明在该证券上,然后再将证券交付给质权人。出质人在权利凭证交付期日拒不交付权利凭证的,则质押合同不能生效。债权人只能要求债务人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质押合同的生效与否以质押物转移登记或者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所以,对于质物没有交付,质押合同是否生效这个问题来说质押合同尚未生效。小编在此提醒大家在签署质押合同活动中一定要谨慎,必要时及时向律师咨询。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自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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