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个孩子抚养费的最新标准是什么
关于两名子女在抚养费用方面的具体规定如下:
首先,子女的养育费用数额需由父母共同协商来确定。
若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则可考虑寻求法律途径,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会依照子女自身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多个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具体而言,若是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者,那么在父亲或母亲的月收入中,子女共同抚养费用的比率可定位在每月总收入的20%-30%之间。
但如果父母同时承担着两名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责任,那么此项比率便可以适量上调,但需确保不超出每月总收入的50%的上限。
其次,若是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家庭,其养育费用的数额同样可以参考当年总收入或者同时期同业的平均收入为基准,按照前述百分比进行计算。
最后,如有特殊情况发生,可相应地在上文中所述范围内适度调整或者下调此项比率。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父母双方也可自行约定子女直接由其中一方抚养,该方独自承担子女所有的养育费用。
然而,如果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严重不足,已经明显无法满足子女正常生活的需求,且这种状态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了负面影响,则人民法院有权对此行为进行裁决,并不予支持。
以下是子女可请求父母增加抚养费用的几种情形列举:
(1)原来约定的抚养费用额度无法支撑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由于子女遭受疾病或需要接受教育等原因,实际需要的抚养费用已经超过了原本约定的数额;
(3)存在其他合理的理由表明要增加护理费用。
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用的支付期限,通常会持续到子女成年或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在十六周岁以上但还未满十八周岁的年龄段,如果子女的劳动收入成为其主要的生活来源,且这些收入足以维持他们在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准,那么父母一方有权暂停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用。
但对于那些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人子女来说,他们的父母仍然负有抚养责任,并必须持续支付抚养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两个孩子抚养权没有达成一致,法院会判离吗?
关于两名未成年子女在离婚案件中的抚养权问题,法院通常会以如下方式予以裁决:
首先,当事人应当先进行自主协商,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倘若无法达成有效共识的话,那么在孩子年龄不满两周岁的情况下,被抚养人优先判给母亲抚养;而在孩子年龄介于两周岁至八周岁之间时,则需要根据父母双方的实际生活状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遵从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原则来作出审判;
至于那些已经达到或超过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其抚养权归属问题则可以参考听取孩子本人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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