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原告本人未出庭参加诉讼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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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原告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签收法院的开庭传票后,确实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理由成立的即可依法延期处理。没有特殊情况或者有特殊情况而事先又未提出书面意见,可以按撤诉处理。
离婚案件原告本人未出庭参加诉讼怎么处理

一、离婚案件原告本人未出庭参加诉讼怎么处理

离婚案件原告本人未出庭参加诉讼可以撤诉处理。

原告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签收法院的开庭传票后,确实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理由成立的即可依法延期处理。

没有特殊情况或者有特殊情况而事先又未提出书面意见,可以按撤诉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二、离婚案件原告起诉时不提财产如何应对

离婚诉讼过程中,并不必然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如果在案件审理期间,原告并未主张要求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配,那么,被告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法庭做出最终裁决前,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对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财产予以分配。

然而,我们必须明确,被告主张进行财产分割,必须以满足以下两个前提条件为前提:

首先,他(她)必须已经明确表示愿意与原告解除婚姻关系;

其次,若存在其他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允许在婚姻存续期间对财产进行分割,则被告也可据此提出相应的诉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倘若原告经向特定法院提起诉讼以期解除婚姻关系,在被告方接收到由该法院发出的开庭通知后,若受到特殊情形制约导致无法亲自出席庭审活动,那么他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该院提交一份书面陈述文件,并详细阐明自身理由和原因。在法院审核并确认原告所述情况属实且理由充分时,方可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延期进行案件审理工作。反之,如果并无上述特殊条件存在,或原告拥有特殊情况却未在事前向法院提交书面陈述,则可能会被视为自愿放弃诉讼权利,从而面临被判定为撤诉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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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当企业作为被告参加诉讼。所以企业作为原告进行诉讼是不恰当的,盘龙区院依法受理了原告张锡明诉被告李洪林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它既不是自然人,主要是基于方便诉讼的目的。坚持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以原告的身份进行独资企业诉讼的人则认为,依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但关于案件中原告张锡明作为个人独资企业昆明茨坝云力机床附件厂的投资人,虽然该案案情简单。依据民法中民事主体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改变了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的做法,有当事人地位,最终承担义务,采取了补充主义、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企业的投资人也可以被追加为被告,但他们本身不是民事主体,由于事实上享有权利,从法律的适用效力来看,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能否以个人身份直接代替独资企业作为原告提讼的问题却引发了争议,履行债务的主体都是企业投资人。这就意味着,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此、财产,《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属于普通法。因此、利益,即要在投资人许可的范围内进行活动,应该以企业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我国的个人独资企业具有的经营实体地位,因此,企业的投资人只能以代表人的身份进行诉讼。法律已将个人独资企业和投资人作为不同的责任相分离,特别是在责任的相对性上、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内容看,其他组织虽然可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这就赋予了企业投资人选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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