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方不同意离婚,应如何操作
若配偶一方决意反对解除婚姻关系,而另一方欲追求离婚,则后者有权通过法律程序实现诉求。
当事人为了启动离婚诉讼,应准备好包括结婚证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户籍薄在内的相关证件,并完成诉讼状及其副本的撰写,然后赴被告现居住地或者经常性住宿地的法院提交起诉书。
针对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性居住场所无法划定统一地点的情况,常驻居住地的法院将享有裁量权。
法院在原告递交申诉后予以受理之后,若经过调解仍无法获得解决,法院会依据审判标准对夫妻间的感情状况进行审慎评估,如果确认感情彻底破裂,会做出离婚判决。
然而,法院做出离婚判决的依据是根据双方之间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而非其它因素。
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若法院经过调解无果,均会被视作解散婚姻关系的合法理由:
(二)施暴于家人或者有虐待、对待配偶儿童的行为;
(三)沉迷于赌博、吸食毒品等恶劣行为且屡教不改;
(四)夫妻间因情感冲突或隔离而分开居住达二年以上;
(五)由于其它严重影响夫妻间感情的事件发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若对方法律上不允许您单方解除婚约,您可考虑通过起诉方式实现离婚目的;在进行此类诉讼之前,建议您充分收集有关夫妻感情破裂的确切证据作为支撑,以此为依据起草起诉书,并及时递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在法院接收了您的诉讼请求及相关证据之后,若经过深入细致的调解未能达成协议,且确认双方面临着无法维系的婚姻关系,那么即使对方法律上未同意离婚,法庭还是有权判定你们离婚。请注意,根据法律规定,虽然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对方有可能表示反对,但倘若现阶段尚未出现有效证明夫妻关系已经走向破裂的法定情形,法院通常会维持原状,并暂不做出判离的决定。在司法实践中,当涉及到没有特定法定离婚理由的离婚案件时,对方坚定地拒绝离婚,法官便以之作为拒绝依法判决离婚的一个重要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若在婚姻关系中,某一方坚决表示反对离婚的意愿,另一方则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请。在提交相关申请时,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应的结婚证书、个人身份证件以及户籍簿等文件资料,并向被告方所居住的区域或者常年居住的地方的法院提交正式的起诉书状。当法院接受该案件并开始审理之后,如果试图以调解解决问题但未能成功,那么法院将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和判断,最终依据人身伤害程度、家庭暴力行径、吸食违禁物品等情节的严重程度,或是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给当事人下达离婚判决。如经过调解仍无法达成一致共识的情况下,法院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婚姻关系做出解除的决定。